劇社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員大會,最高管理機構是常務委員委會(以下簡稱常委會),常設部門有秘書處、策劃部、外聯部、宣傳部、編導部、演藝部、劇務部、音樂工作部、團支部,紀檢部。
劇社的工作機構及主要職責如下:
1、社長:總體負責本劇社對內、對外一切事務,制定年度工作計畫,全面領導社內各項工作;
2、常務副社長:直接對社長負責,協助社長管理分部的各項事務,經社長授權開展各項工作;舉辦活動、開會等,社長不在現場,全權代理社長職務;
3、演藝副社長:總體負責劇本創作與改編、劇目導演的選拔、各種重大演出活動的安排,對外演出交流,監督和指導各項演藝事務的開展;
4、副社長:直接對社長負責,協助社長管理分部的各項事務,經常委會授權開展各項工作;
5、社長助理:直接對社長負責,協助社長管理分部的各項事務;
6、秘書處:負責協助社長開展日常工作,全面管理劇社(總部和分部)經費的收支,監督各部門工作,管理劇社內部檔案等;
7、團支部:負責劇社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各種團組織生活,向上級黨團組織推薦優秀學生,有權召開全體共青團員大會;
8、編導部:具體負責演出劇本的創作、改編、籌集,導演培訓,以及演出活動的編排;
9、策劃部:負責大型活動(如比賽)和演出活動的前期策劃,配合外聯部制定與企業的合作方案,同時承擔演出時前台的組織工作;
10、外聯部:負責與校外企業合作,為劇社籌措經費;與校內外各學生組織(社團)聯繫;
11、宣傳部:負責對外宣傳劇社,負責宣傳板、海報、舞台背景的設計與製作等;
12、劇務部:負責安排演出的時間場地和場景布置,演出後台工作(道具、服裝設計、髮型設計、化妝等),劇社各種大型演出的票務工作,劇社公共財產的保管;
13、紀檢部:負責劇社內部的紀律工作,社員的日常行為、規範,及工作態度的管理等;
14、演藝部:負責演員培訓,演出劇目的準備,與校內外藝術團體的演藝交流等;
15、音樂工作部:負責劇社音效庫的儲備和管理,以及在活動、演出劇目中各種音效的製作與合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