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領導
何其榮機構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為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開展調查研究,總結交流經驗,及時向縣委、政府反饋全縣農業生產開發信息,提出建設性意見。(二)擬定全縣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及措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合理布局及調整;貫徹落實調整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價格政策、農村信貸政策、農村稅收與財政補貼政策;參與綜合運用經濟調節手段調控市場,改善農產品的加工和流通;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產品品質的改善;組織指導全縣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農村能源、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業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及農業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起草有關農村經濟及主管產業的草案建議。
(三)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 指導農業和農村經營制度和政策,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管理和農村承包契約管理;調節和協調指導農村各種經濟中的利益關係;指導、監督減輕農擔和耕地使用權的流轉及執法監督管理工作。
(四)參與擬定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經營;組織實施菜籃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業生產資料的年度計畫和中長期需求規劃;負責和管理全縣農業引進項目、資金的督促、指導實施;了解經濟信息,承擔農村信息統計,指導全縣產業信息系統建設;預測發布農業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等農村經濟信息,推動全縣農產品出口外銷工作。
(五)貫徹執行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全縣農業、農墾業重大科研課題的技術攻關和行業的科研成果的套用、推廣;指導和協調全縣農業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農業科研、宣傳、教育和農民職業教育技能開發工作。
(六)嚴格組織實施農業各產業技術標準的監督工作;依法實施對農業產品(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農業植物保護及植物檢疫工作,發布病蟲害情報及組織指導防治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種子、農藥、肥料等農業生產資料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七)貫徹執行國家和省農機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令、條例;擬定全縣農機化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指導農機服務體系建設、修理網路建設和供油網路建設;指導和規範基層農機單位的服務、生產、經營和農機維修及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指導實施農機化科研、技術開發和新技術推廣工作;推進科技市場發展;指導農機成人教育和農機技術培訓;負責農業機械用油的需求預測、農用油料供應、農機節油工作的管理監督;負責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和駕駛操作人員考核、核發牌證、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及農機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協調農用車、拖拉機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會同各有關鄉鎮負責農用船舶安全管理。
(八)指導局屬事業單位的工作及局屬企業改革,監督局屬企業國有資產的管理,按照許可權管理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服務。
(九)負責對農業產業的引資、引智工作和有關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工作。
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辦公室(二)財務股
(三)政策法規股
(四)計畫業務股
(五)經營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