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縣工貿局

(一)(二)負責規劃工業貿易結構調整;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推進工業集中區、產業集群發展,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負責工業貿易行業管理,指導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和全縣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六)負責工業經濟發展的調控;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煤、電、油、運調度和協調保障工作,承擔工業用煤、成品油的協調和緊急調運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所屬企業安全生產有關工作。 負責全縣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擬訂糧食行業發展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工作;指導糧食企業開展產業化經營;負責全縣糧食統計工作和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一)
(二)負責規劃工業貿易結構調整;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推進工業集中區、產業集群發展,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和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負責工業貿易行業管理,指導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和全縣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三)擬定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和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擬訂糧油產業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和全縣儲備糧規模建議;負責糧油儲藏技術和標準化推廣套用工作;承擔縣內儲備糧行政監督管理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儲備糧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指導儲備糧管理和農村科學儲備糧工作;承擔中央和省、地儲備糧油代儲資格初審上報工作。承擔全縣糧食供應監測預警和應急工作;監督糧食最低價收購政策的執行;指導全縣糧食購銷、產銷合作和餘缺調劑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落實糧食信貸資金政策。
(四)擬定全縣招商引資和對外經濟協作政策計畫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宣傳和推介工作;承擔組織全縣重大招商活動;指導和管理全縣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工作,負責組織參加省、地、縣政府和上級商務部門舉辦的內外貿促銷活動和招商引資、對外經濟合作活動;建立縣級招商網路推介平台,統一對外發布招商項目;負責縣級招商簽約項目的跟蹤服務和督促落實;負責全縣招商引資目標責任制及考核檢查辦法的擬定;分析研究全縣招商引資動態、擬訂招商引資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審查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督促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參與協調並督促相關部門對客商反映的問題和提出投訴的處理。
(五)制定全縣煤炭工業發展規劃;依法對轄區內煤炭企業開發利用煤炭資源實施監督和管理;依法對煤炭企業《生產許可證》、《礦長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經營資格證》實施監督和管理;對煤炭企業進行生產管理、計畫統計、工業衛生、環境保護工作;參與重特大煤礦安全事故的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推廣煤炭生產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為煤炭企業提供技術服務。
(六)負責工業經濟發展的調控;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煤、電、油、運調度和協調保障工作,承擔工業用煤、成品油的協調和緊急調運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所屬企業安全生產有關工作。
(七)組織落實國家、省、地相關投資政策;負責提出工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制定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工業技術改造項目監督管理,對技術改造項目進行備案、上報審批、核准;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動全縣工業企業技術中心和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重大技術創新項目的實施,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八)推進全縣商貿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商貿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制定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執行家電下鄉、家電以舊換新、萬村千鄉市場工程財政補貼政策,對酒類流通、出口創匯、二手車市場、生豬屠宰、拍賣、典當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九)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執行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負責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進出口許可證的申報工作。執行國家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縣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糧食收購許可工作。負責全縣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擬訂糧食行業發展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工作;指導糧食企業開展產業化經營;負責全縣糧食統計工作和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全縣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工作;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散裝水泥、藥品流通行業監督管理。
(十二)貫徹實施節約能源和促進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擬定地方性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相關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管理、節能監察執法工作;指導並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及認定工作;組織協調相關行業節能示範工程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十三)推進全縣工業企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促進企業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對國有企業改革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縣國企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生產、銷售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十四)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發展中小企業、非公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縣中小企業、非公經濟、城鎮集體經濟中長期規劃;指導中小企業、非公經濟、城鎮集體經濟管理創新、科技創新。
(十五)承辦縣委、政府、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業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擬訂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草擬、審核各類檔案,做好檔案收發、傳閱和管理工作;承擔信訪、信息管理、保密、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各項管理制度建設、公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行政事務工作;承擔本部門目標績效考核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維護機關辦公化系統和承擔機關電子政務網站建設和維護,對網路和信息服務市場進行管理;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機關思想政治工作,推動機關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職工政治業務學習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負責貫徹執行黨中央、省、地縣有關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並提出本部門具體實施辦法;負責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組織理論學習,開展科學、健康的文化健身活動;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生活福利、健康療養和因公因病用車等服務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來信來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辦理離退休幹部的喪葬和善後處理事宜;承擔本部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其他事宜。
(二)財務股
負責協調落實工業生產、商務和糧油購銷、儲備、倉儲物流設施建設、產業化發展等相關財政、金融、稅收政策;承擔系統內各項業務資金、專項基金的使用、管理和核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外貿企業出口退稅和出口收匯相關工作;負責企業工資正常晉升和審核;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辦理機關工作人員的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增量補貼和工資等財務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
負責研究新型工業化、縣內市場體系、現代流通方式、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形式的發展趨勢和新型工業化的戰略性問題並提出對策和建議;承擔工業發展、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商務和糧食行政執法戰略課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建議;組織起草工業、招商、商務、糧食、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劃草案,擬訂企業改革工作規劃,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國有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指導和協調企業改革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負責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執法監督、行政複議、應訴和普法工作;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
(四)工業經濟運行股
負責監測、分析工業貿易經濟運行態勢,組織擬定近期工業貿易經濟運行調控方案,編制工業生產指導性計畫並組織實施,對重點行業近期工業貿易經濟運行提出巨觀指導意見;對工業貿易經濟運行中涉及的有關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統計並發布工業經濟運行信息;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煤、電、油及交通運輸調度工作,組織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工業應急管理及應急物資保障協調工作;協調重點企業、重點物資及應急救援物資的運輸工作;承擔工業用煤的協調和緊急調運及成品油的運行調度工作;認真貫徹和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程。負責建立、健全本系統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措施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常常對系統內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隱患。負責協調處理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各種社會治安和矛盾糾紛工作;組織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五)企業管理股
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實施情況;擬定促進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提出行業結構調控目標;擬定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企業集團組建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相關行業準入事項;承擔中藥材生產扶持項目管理、藥品儲備管理工作;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及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產業布局和產業轉移;負責產業安全和符合產業政策認定工作;擬定全縣工業、商貿、糧食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縣所屬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規劃指導工業貿易、商貿新興產業發展;負責工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和跟蹤管理,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的有關問題;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許可權,承擔全縣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的備案、上報審批和申報核准工作;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的實施和重大裝備技術研製工作;負責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
(六)商貿流通股
承擔商貿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推動商貿流通體制改革,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健全規範市場體系的地方性政策;推進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家電下鄉、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行業等進行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酒類流通管理政策;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酒類流通市場的管理;協助相關部門做好社會消費品的統計工作;參與組織打擊流通領域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工作;按有關規定對藥品流通行業進行管理;對成品油市場和散裝水泥流通進行報批和監督管理;承擔相關舉報投訴接案、受理、統計分類、分流處理和回訪回復;指導協調商品進出口工作;提出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培育出口品牌;負責進出口企業經營資格備案工作;負責本部門、進出口企業等出國團組的審核和報批工作;承擔技術進出口管理、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承擔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貿易促進體系建設和以政府名義主辦和協辦的貿易洽談會、交易會、展銷會;支持縣內企業、產品進行國際市場的推廣活動;為企業提供貿易環境方面的信息諮詢和服務;承擔生豬屠宰行業管理等協調工作。
(七)糧油綜合股
擬定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糧食收購許可的有關工作;監督執行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政策;承擔協調糧食產銷合作工作,負責社會糧食統計工作;承擔指導和引導社會多元主體和國有糧食企業搞活糧食流通工作;擬定糧食行業發展、糧油產業化發展及糧油批發市場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糧食企業開展產業化經營和糧食流通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及新技術推廣工作;承辦實施糧油流通體制改革的相關工作;指導糧油儲備巨觀布局和監督管理工作;提出縣內儲備糧的總體布局、規模、收儲和動用儲備糧建議;承擔糧食倉儲管理和安全儲存工作,指導地方儲備糧的管理和農村科學儲糧工作;
(八)煤炭管理股
研究提出煤炭工業發展、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以及煤炭資源開發利用方案,組織審查煤炭企業的重大技術改造項目,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負責組織制定煤炭行業規章、制度,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組織、指導煤炭行業貫徹實施國家煤炭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技術標準。制定地方煤礦技術發展規劃和技術進步的政策措施,掌握和分析煤炭工業動態,匯集、分析和發布煤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為煤炭企業提供信息和技術服務,全面推動煤炭行業技術進步。負責煤炭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依法整頓和規範煤炭生產和經營秩序,依法對煤炭行業執行法律、法規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煤炭行業執法人員的培訓和執法隊伍的建設;指導協調全縣煤炭行業的法制工作。為煤炭企業提供市場信息和服務,協調產銷關係。負責行業內部證照的年度檢審工作,協助礦管部門確定煤礦開採範圍和處理煤炭資源糾紛。組織實施重大煤礦建設,負責煤礦項目選擇,參與制定供煤方案,組織項目初步設計和審查,對項目建設進度、資金使用等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行業規費的收繳,並實施監督檢查。
局下設事業單位
(一)招商引資辦公室
宗旨:圍繞縣人民政府有關於招商工作發展戰略,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地有關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進一步加大對外開放、促進我縣與中央大企業加強合作,推動全縣招商引資工作的重大突破,促進縣。
負責提出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資政策投資環境的意見和建議;負責會同相關部門擬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規範政務服務及完善相關制度的辦法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投資環境評價體系的建設並組織實施;向外來投資者提供政策、法律法規、項目信息及各項手續辦理等諮詢服務;負責招商引資項目的跟蹤服務,並協調解決項目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負責外來投資者的上訪及投訴工作,並參與協調解決客商反映的問題;負責與商會、行業協會等經濟組織的協調聯絡;負責擬訂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協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招商引資活動的聯絡、協調、服務;負責組織或參與重大招商項目的諮詢、對接和洽談等事宜;負責招商引資項目契約文本的製作、審定、簽約和歸檔;負責重點招商引資及經濟協作項目的收集、整理、包裝、儲備工作;圍繞政府確定的重點招商引資項目,聯繫國內外相關大型企業、投資機構考察投資。負責招商引資目標任務的制訂、分解、督查和落實;負責招商引資各類數據統計、分析和匯總上報、考核、認定並提出獎懲意見;負責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資企業資料庫、客商資源庫、企業人才庫、項目庫和網路平台;組織、參與重大招商項目的論證、包裝和推介;負責與各地招商引資機構及駐外辦事機構的信息交流。
(二)、工業節能辦公室
宗旨:圍繞國家關於工業節能工作發展戰略,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地有關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引導企業開展節能減排工作,大力發展工業循環經濟,推行循環經濟與清潔生產,著力提高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水平。
業務範圍:
負責全縣工業生產節約能源工作的日常監督及綜合協調工作;擬訂工業貿易年度節能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對相關行業、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和目標評價考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節能改造項目、示範工程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擬訂財政用於工業貿易節能專項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相關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擬訂並實施工業貿易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規劃;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作;承擔發展循環經濟、低碳經濟的職責,推動用循環經濟改造傳統產業和工業企業;指導並監督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及認定工作;組織實施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及重點技術的推廣套用。
(三)、工業集中區管理中心
宗旨:按照縣委、政府“工業興縣”的發展戰略,秉承“親商、安商、富商”的服務理念,按照“零障礙、低成本、高效率”的要求,堅持“守信規範、透明高效、合作雙贏”的原則,推出一系列優惠政策,力求營造最佳的政策環境、投資環境和人居環境。
業務範圍:負責擬定工業集中區、產業集群發展、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工業集中區產業布局、發展定位;推進產業聚集;協調工業集中區建設和發展過程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擬定工業集中區發展規劃;指導推進工業集中區產業定位和發展評價等工作;指導工業集中區軟環境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為企業入駐的前、中、後期進行全方位跟蹤服務;負責產業集群信息統計、分析工作。
(四)、中小企業發展與非公有制經濟服務中心
宗旨:圍繞縣委、政府“工業興縣”的發展戰略,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地有關發展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為全縣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提供優質服務。
業務範圍: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發展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與措施,為初創企業和創業人員提供項目、信息、技術、資金、人才、場地、市場等配套服務;為企業提供政策法規、產業導向、發展趨勢、行業動態、技術項目、市場需求、對外交流與合作等信息服務;推動企業技術創新、產品研發,幫助中小企業引進先進、成熟、適應技術,提高中小企業科技水平和產品科技含量,增強市場競爭力;負責非公有制經濟企業實行指導和巨觀管理,規範企業行業規則;參與研究擬定全縣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政策,監督檢查實施情況,協調解決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和推進非公有制經濟企業的結構調整、技術創新;促進和完善非公有制企業發展服務體系;組織非公有制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非公有制經濟投訴中心工作。負責為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建立信用擔保體系,積極協調民間資本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開展多種形式的銀企對接活動和融資擔保信用信息等協調服務工作。
(五)、企業培訓中心
宗旨: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定期為企業提供內外培訓服務。
業務範圍:制訂年初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與省、地開展多種形式培訓事宜;負責本系統內企業安全生產、中小企業發展、企業職工就業等培訓工作;負責組織招商引資及經濟技術協作幹部隊伍的教育培訓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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