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轉市衛生局。
(三)將市衛生局承擔的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以下簡稱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四)加強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流通管理。
主要職責
(一)監督實施國家有關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參與制定相關政策、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餐飲服務許可及其安全監督管理。
(三)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開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
(四)負責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負責保健食品生產的衛生許可的初審;負責化妝品的衛生許可的初審和衛生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五)負責對藥品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負責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六)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分類管理制度;負責本市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工作。
(七)審定藥品零售企業開辦資格並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審批第一類醫療器械並核發產品註冊證書;負責零售連鎖企業第二類精神藥品的零售許可。
(八)監督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和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監督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九)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和放射性藥品,發布本市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十)依法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和餐飲服務食品及保健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一)承擔轄區內餐飲服務、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和醫療器械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處置、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二)承擔執業藥師註冊的初審和監管工作。
(十三)開展與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秘、文電、會議組織、機要、檔案、值班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來信來訪、統計管理、應急管理和行政後勤等工作;承擔有關新聞宣傳和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
編制3名,科級職數1名。
(二)人事科(機關黨總支)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承擔執業藥師註冊的初審和監管工作;負責專業技術的評聘工作;承擔對外合作交流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編制3名,科級職數2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
(三)規劃財務科
負責擬定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收支、固定資產和基本建設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局機關各類資產、資金、基本建設;參與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本系統專項經費的管理;負責對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組織國家投資項目的申報、實施、審核。
編制2名,科級職數1名。
(四)餐飲服務許可科
負責餐飲服務許可管理;監督實施餐飲服務許可的有關規範和標準;承擔餐飲服務的許可和對縣(市、區)的督導工作。
編制2名,科級職數1名。
(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科
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規範,承擔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狀況調查和監測工作,發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信息;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編制4名,科級職數2名。
(六)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科
承擔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監督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承辦保健食品生產許可的初審;承辦化妝品衛生許可的初審和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保健食品廣告的初審和日常監測檢查工作;承擔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編制2名,科級職數1名。
(七)藥品安全監管科
監督實施藥品研製、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等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和山西省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監督實施藥品分類管理制度;負責零售連鎖企業第二類精神藥品的零售許可;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依法監管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和放射性藥品;承擔醫療機構製劑註冊、藥品生產和醫療機構製劑室開辦申請的初審工作;承擔藥品生產、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等質量管理規範認證申請的初審工作;負責相關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編制2名,科級職數1名。
(八)藥品市場監督科
監督實施藥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規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依法監管藥品經營行為;監督實施流通環節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審定藥品零售企業開辦資格並核發藥品經營許可證;承擔藥品批發企業開辦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申請的初審工作;承擔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的有關工作;監督中藥材市場;負責藥品廣告的初審和日常監測檢查工作;負責相關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編制2名,科級職數1名。
(九)醫療器械監管科
負責全市醫療器械的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國家醫療器械標準和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承擔醫療器械註冊和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的初審工作;審批第一類醫療器械並核發產品註冊證書;承擔醫療器械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負責醫療器械廣告的初審和日常監測檢查工作。
編制3名,科級職數1名。
(十)稽查科(法制科)
監督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稽查制度;受理違法違規案件的投訴舉報;依法查處化妝品、藥品、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和餐飲服務食品及保健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負責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督抽驗;指導和監督全市有關方面的稽查執法、應急處理、產品召回和案件查處工作。
開展藥品、醫療器械、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妝品監督管理政策研究,參與制定相關政策;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承擔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應訴、聽證等相關工作;組織開展食品藥品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編制4名,科級職數2名。
紀檢組(監察室)編制3名,設紀檢組長1名、監察室主任1名、科級紀檢檢查員1名。
人員編制
(一)編制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機關行政編制35名(其中紀檢編制3名單列),機關工勤人員編制6名。
(二)職數
1. 領導職數
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總檢驗師1名;科級17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食品藥品稽查員2名、監察室主任1名、紀檢檢查員1名)。
2. 非領導職數
處級1名、科級8名。
其他事項
(一)保健食品的監督管理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食品安全監管隊伍整合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商市衛生局按有關規定進行。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