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功之辯

《墨子·大取》:“義,利;不義,害:志功為辯。 註:“義不義,志也;利害,功也。 蓋人存義不義之意志,苟見諸行事,即呈利害之功效。

指動機與效果。即:要端正自己的內心,先要使自己意念真誠;要使自己意念真誠,先要招致自己的良知。
《墨子·大取》:“義,利;不義,害:志功為辯。” 譚戒甫 註:“義不義,志也;利害,功也。蓋人存義不義之意志,苟見諸行事,即呈利害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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