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惠

心惠,台灣電台主持人。因在節目中以各種猥褻字眼描述性器官等情節,被以散播猥褻罪移送偵辦;這也是台灣電台主持人首度因逾越性愛話題尺度被法辦。

猥褻主持

主持人“心惠”在空中以低俗對白大談男女性愛情節,談及男女性愛話題時,鉅細靡遺地具體描述男女性行為的過程以及情節,甚至包括直接赤裸裸的形容性器官及相關肢體動作,主持人赤裸裸地以水果形容性器官及肢體動作,前後達12分鐘;多位聽眾受不了而多次向NCC檢舉,更有家長直批“太離譜,污染孩子身心”。

被控猥褻罪

NCC側錄後送交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委員會專家檢視,他們聽到後直呼“快要昏倒”,13位委員同聲贊同將三家電台負責人與主持人移送地檢署,最重可處兩年徒刑。

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指出,雖然目前廣播節目並沒有分級制度,但是經過13位“委員”審議後,判斷該節目已經涉及“刑法”235條猥褻罪,因此先移送給地檢署偵辦,若不起訴再依照“廣電法”處理。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