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德州市經濟開發區國稅局組建於1998年2月,當時為德州市經濟開發區國稅分局。2001年4月,成立山東省德州市開發區國家稅務局。2003年按照山東省國稅系統征管機構改革方案,對內部機構進行了重新設定。2005年9月份,根據《山東省國家稅務局所屬市局規範機構設定明確職責分工方案》的精神,成立德州市經濟開發區國家稅務局,機構調整後,內設9個行政科室(辦公室、稅政管理科、徵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計畫統計科、辦稅服務廳、稅源管理科、評估科);設1個事業單位(信息中心);內設科室、事業單位級別為正股級。全局現有幹部職工54人,局長1人,副局長4人。轄區288平方公里,下設一區四鄉,213個自然村,11.1萬人,現轄納稅業戶540戶,其中,一般納稅人172戶,小規模納稅人149戶,個體工商業戶219戶。辦公地址:德州市天衢東路1777號
主要職責
德州市經濟開發區國家稅務局是主管德州市經濟開發區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機構,實行垂直領導管理體制,機構級別與同級政府工作部門級別一致,其主要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二)根據開發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局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三)根據開發區經濟稅源和上級國稅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局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確保完成稅收任務;充分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和監督,促進轄區經濟發展。(四)負責開發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五)負責監督檢查本局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複議、訴訟和賠償工作。(六)負責開發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七)負責本局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八)負責本局經費、財務、審計、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和資產管理工作。(九)負責本局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管理下一級國稅局分局和所的領導班子。(十)負責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基層建設及教育培訓管理工作。(十一)負責本局的紀檢、監察工作。(十二)負責組織本局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十三)負責本局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十四)貫徹執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十五)負責開發區稅務代理工作的指導、監督、管理工作。(十六)承辦上級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1]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1、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2、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3、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4、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5、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6、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7、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8、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9、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10、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二、稅政管理科1、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2、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3、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4、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5、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6、負責涉稅法律事務;7、負責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管理性監督檢查;8、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9、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10、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11、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三、徵收管理科1、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2、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3、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4、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5、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6、負責普通發票的管理工作;7、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四、人事教育科1、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2、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3、負責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4、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5、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6、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五、監察室1、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2、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3、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4、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六、計畫統計科1、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2、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3、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4、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七、辦稅服務廳1、辦稅服務廳主要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2、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八、稅源管理科1、負責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2、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源預測和分析、稅源調查、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3、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