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地區聯賽(Fußball-Regionalliga)是德國足球聯賽系統自2008年開始運作的第4級聯賽。它分為三個賽區,每個賽區的冠軍可直接晉級德國足球丙級聯賽。地區聯賽最早創立於1963年,初期它一直作為德國的第2級聯賽出現,直至1974年被解散。1994年地區聯賽以第3級聯賽的身份被重新恢復。至2008年德國足協創立新的德國足球丙級聯賽,地區聯賽繼而被降至第4級聯賽直至今日。
歷史
1963-1974
為配合1963年德國足球甲級聯賽的成立,德國足協將以下5個區域的地方聯賽整合成為第2級的地區聯賽:地區聯賽北區:覆蓋下薩克森,什勒斯維希-霍爾斯坦,不萊梅及漢堡等聯邦州。
地區聯賽西區:覆蓋北萊茵-威斯伐倫。
地區聯賽柏林區:覆蓋西柏林。
地區聯賽西南區:覆蓋萊茵蘭-普法爾茨和薩爾。
地區聯賽南區:覆蓋巴伐利亞,黑森及巴登-符騰堡。
每個賽區的前兩名在賽季末會分兩組作賽,每個組的冠軍可升入德甲。每個賽區的降級數量也不同,這取決於各賽區的聯賽規模。
1974年北區和南區組成新的德國足球乙級聯賽後,地區聯賽開始停擺,並長達20年之久。
1994-2000
1994年地區聯賽作為第3級聯賽被重新恢復,最初分為4個賽區:
地區聯賽南區:覆蓋巴伐利亞,黑森及巴登-符騰堡。
地區聯賽西區/西南區:覆蓋萊茵蘭-普法爾茨,薩爾及北萊茵-威斯伐倫。
地區聯賽北區:覆蓋下薩克森,什勒斯維希-霍爾斯坦,不萊梅及漢堡。
地區聯賽東北區:覆蓋布蘭登堡,柏林,梅克倫堡-前波莫瑞,薩克森-安哈特,圖林根及薩克森。
這個時期地區聯賽晉級德乙聯賽的調控較為混亂,因為競賽規則相當複雜,並不是每個賽區的冠軍都可以自動升級。自動升級球隊只能來自於南區和西區的冠軍,甚至還包括這兩個賽區中成績最好的第二名。北區和東北區的冠軍則需要進行附加賽來決定最後一個升級名額的歸屬。這個規則也有一定的道理,因為比起德國北部,來自南部的球隊更多,且更具競爭力。1998年地區聯賽的升級規則再次做出改變:北區冠軍與東北區冠軍的附加賽中,勝者直接晉級德乙,負者將與西區、南區成績最好的第二名再進行一場附加賽,以決定最後的升級資格。
2000-2008
2000年起,地區聯賽的賽區被縮減為兩個:地區聯賽北區:覆蓋整個德國北部。
地區聯賽南區:覆蓋整個德國南部。
新的分區不再受任何聯邦州的分歧影響,球隊可以改變賽區,以平衡賽區間實力分布。這導致一些地理上屬於南方的球隊進入了北區,反之亦是如此。
每個賽區的前兩名可直接升入德乙。
2008至今
2008年,德國足協創立了新的德丙聯賽後,地區聯賽被降入第4級聯賽。儘管如此,地區聯賽在分區上仍有了擴充:地區聯賽北區:覆蓋布蘭登堡,柏林,梅克倫堡-前波莫瑞,薩克森-安哈特,圖林根,薩克森,下薩克森,什勒斯維希-霍爾斯坦,不萊梅及漢堡。
地區聯賽南區:覆蓋巴伐利亞,黑森及巴登-符騰堡。
地區聯賽西區:覆蓋萊茵蘭-普法爾茨,薩爾及北萊茵-威斯伐倫。
德國足協委員會可能在每個賽季按地理位置重新編排各賽區內的球隊,以保證每年每個賽區都有18支參賽隊伍。這可能導致某賽區內出現地區版圖以外的球隊。一個例子便是克洛朋堡,該球隊位於下薩克森州,卻在2008-09賽季被分入了地區聯賽西區。
聯賽制度
參賽條件
球隊參加地區聯賽必須滿足兩個條件。首先,球隊必須獲得地區聯賽的參賽資格。其次,球隊必須得到德國足協頒發的許可證。為取得這一許可證,球隊必須證明他們的財務是健全的,體育場是符合安全規定的以及有足夠的青訓設施。晉級條件
賽季結束後,每個賽區的冠軍將升入德國足球丙級聯賽。預備隊性質的參賽球隊也可升級,前提是該球隊的一線隊並不在德丙聯賽當中。降級條件
賽季結束後,每個賽區積分榜位列最後三名的球隊降入高級聯賽。在北區,倒數第四名的球隊也需要降級。球隊參加地區聯賽必須持有德國足協頒發的許可證,球隊有任何不符合許可證的要求,德國足協可收回其許可證並勒令降級。此外,若球隊的一線隊降入地區聯賽,則參加地區聯賽的預備隊亦須降入高級聯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