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海軍“萊比錫”號輕型巡洋艦

艦全長(米) 艦全寬(米) 吃水(米)


萊比錫號輕型巡洋艦
該艦按照《凡爾賽和約》的條款開始建造。根據條款的要求,德國軍艦在除了用於訓練及海岸防禦外,不做其它用途,替代艦必須在軍艦其下水時間後20年才可動工建造。當時德國有一艘巡洋艦的下水時間超過20年,為此德國抓住這一好時機,建造一艘5,000噸級的巡洋艦,取名為:“Leipzig”。該艦採用建造中的柯尼斯堡級輕型巡洋艦的設計圖紙,除了將兩個煙囪合為一個之外,其它性能都全部一樣。
“萊比錫”號巡洋艦主要性能表:
標準排水量(噸) 6,619
滿載排水量(噸) 8,382
艦全長(米) 177.1
艦全寬(米) 16.2
吃水(米) 4.88
動力裝置 6台鍋爐
軸數(軸) 3
動力輸出(馬力) 60,000+12,000
航速(節) 32
續航力(海里/節) 6,200/14.5
主炮 3座三聯裝150毫米主炮
防空兵器4座雙聯裝88毫米防空炮,4座雙聯裝37毫米防空炮,6門20毫米機關炮
魚雷 4座三聯裝533魚雷發射管
艦載飛機 1-2架Ar-196式水上飛機
艦員(人) 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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