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令哈市農牧局

2、組織實施農牧業產業政策、引導農牧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畜牧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質量和改善,負責擬定種殖業、鄉鎮企業、農牧業各產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畜牧、獸醫、草原行業管理。 7、擬定全市農牧、漁業科研、教育、技術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組織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牧業的宣傳、職業技術開發和科技培訓工作。 10、貫徹落實扶貧工作的政策、規劃、擬定全市農牧區貧困人口和扶持標準,負責各項扶貧方措施的實施,組織聯點幫對口幫扶、經濟協作工作的實施。

歷史沿革

1988年12月底隨著德令哈撤鎮建市,成立了德令哈市農牧局,1994年將農牧局承擔的鄉鎮企業職能交由新成立的市鄉鎮企業局。2001年12月機構改革時,重新成立市農牧局,將原市農牧水利局承擔的水利、土地管理職能交由市水務局、市國土資源局。

簡要情況

市農牧局現有下屬事業單位4個,即獸醫(動檢)站、草原站、種子(農技推廣)站、漁政站。全系統現有幹部職工50人,其中局機關6人(含農牧業綜合開發辦公室1人),獸醫(動檢)站22人,草原站11人,漁政站2人,種子(農技推廣)站9人。全系統幹部職工中,男31人,女19人,少數民族17人,黨員33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27人,初級職稱13人,中級職稱28人,高級職稱1人。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農業、畜牧業方針政策,指導全市農業、畜牧業生產,研究擬定全市農牧業和農村牧區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定農牧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
2、組織實施農牧業產業政策、引導農牧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畜牧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質量和改善,負責擬定種殖業、鄉鎮企業、農牧業各產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畜牧、獸醫、草原行業管理。
3、研究提出深化農牧區經濟體制改革意見,指導農業、畜牧業一體化服務建設和鄉村、牧區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
織建設,穩定和完善農村牧區基本經營制度;指導、監督減輕農牧民負擔和耕地、草地使用權轉流工作。
4、貫徹執行農牧業產業化經營方針、政策和大宗農畜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牧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收集預測並發布主要農畜產品及農牧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牧業經濟信息。
5、負責全市農牧業資源區劃、生態農牧業和農牧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依農灘涂地、依農濕地、農村牧區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加強草原保護、建設與治理,負責畜產資源、草地資源,指導草原建設、利用和保護,編制草原建設規劃,推行保護培育改良和建設草原的技術措施,推廣畜種改良,組織開展防災抗災保畜工作。
6、組織實施農牧業各產業技術標準,組織實施農牧業各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牧業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獸醫藥種禽、種畜、飼料等農牧業投入品質量的登記、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
7、擬定全市農牧、漁業科研、教育、技術及其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組織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牧業的宣傳、職業技術開發和科技培訓工作。
8、負責全市鄉鎮企業的行業管理,擬定鄉鎮企業發展規劃,指導鄉鎮企業健康穩定發展。
9、執行獸醫、獸藥、飼料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的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發布動物疫情,組織工作重大疫情的控制和撲滅。
10、貫徹落實扶貧工作的政策、規劃、擬定全市農牧區貧困人口和扶持標準,負責各項扶貧方措施的實施,組織聯點幫對口幫扶、經濟協作工作的實施。
11、負責農牧業綜合開發、扶貧、菜籃子等項目的篩選、編制、申報及組織指導各項目的實施和驗收工作,負責擬定各項目管理辦法及實施方案的實施,指導、監督、檢查項目資金的專項使用。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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