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音 tú mù lì xìn
導讀本文講的是商鞅為了推行新的法令而設法取信於民的一則事例。請注意:原詞應為“徙木立信”,後來人們將錯就錯,從而產生了同義詞“徒木立信”。在寫文章時,最好使用前者。
商鞅(約公元前390~公元前338年),衛國(今河南安陽境內)人,戰國時期的政治家、思想家,法家著名的代表人物。因為他是衛國國君的後裔,故稱衛鞅。後封於商,又稱商鞅。應秦孝公求賢令入秦,說服秦孝公變法圖強。孝公死後,他被貴族誣害,車裂而死。他在秦國執政十九年,秦國大治,史稱商鞅變法。
孝公1既用衛鞅2,鞅欲變法,恐天下議己。令既具3,未布,恐民之不信,已乃4立三丈之木於國都市南門,募民能徙置北門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復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輒5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6下令7。--摘自《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
孝公已經任命了衛鞅,衛鞅想要實施變法圖強政策,唯恐天下人對自己產生非議
當年商鞅恐怕百姓不信任,於是在國都市場南門立下一根三丈長的木桿,招募百姓有能夠搬到北門的就賞給十鎰黃金。百姓對此感到驚訝,沒有人敢去搬木桿。就又宣布命令說:“有能夠搬過去的就賞給五十鎰黃金。”有一個人搬木桿到北門,立即賞給他五十鎰黃金,以表明沒有欺詐。
注釋
1、孝公:秦孝公。
2、衛鞅:人名,即商鞅。
3、具:完備。
4、已乃:旋即,不久。
5、轍(zhé):就。
6、卒:終於。
7、下令:頒布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