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躍進[原中共德興市委書記]

徐躍進[原中共德興市委書記]

徐躍進,男,1958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山東省棲霞市人,大學文化。1975年1月參加工作,1983年6月入黨,原中共江西省德興市委書記,為全國人才研究會會員、青年理事會常委、國家形勢網理事。 2011年7月21日,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兩罪並罰,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個人經歷

1975年1月——1978年1月 下放上饒縣茶亭鎮下裴村,任知青隊隊長、團支書;

1978年2月——1982年1月 就讀於南昌大學(原江西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

1982年2月——1983年11月 分配信州區(原上饒市)人事局工作;

1983年12月至1990年9月 調入上饒市委(原上地委)組織部青年幹部科副科長、科長,組織科長;

1990年10月至1992年9月 任上饒市(原上饒行署)鄉鎮企業局副局長;

1992年10月至1995年2月 任廣豐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1995年3月至2001年4月 任上饒市(上饒行署)司法局副局長;

2001年5月至2002年6月 任廣豐縣委副書記,分管黨群;

2002年7月至2003年5月 任上饒市廣播電視局黨組書記、局長(其間南京大學建築規劃研究生畢業);

2003年6月至2009年,中共德興市委書記,主持市委全面工作

貪污受賄

法院審理查明,2004年至2009年,徐躍進在擔任德興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721.219萬元(其中未遂58.324萬元)、美元7000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構成受賄罪。此外,徐躍進還指使下屬挪用公款人民幣100萬元給他人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巨大,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

江西德興原市委書記徐躍進因收受賄賂720多萬元、挪用公款100萬元,2011年7月21日被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兩罪並罰,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