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衡[明朝官吏]

徐衡,字大經,陝西岐山縣倉頡廟人。族兄徐仁病危之際,交給他百金讓撫養遺孤,他歷盡艱辛,供養侄兒長大成人,如數將金交還侄兒。明嘉靖十九年(1540),應試中舉,出任高唐州(今山東高唐縣一帶)知州。

境內發生災荒,他拿出自己的俸金,賑濟饑民,救活數千人。曹河汛期水量激增,航運多被阻隔。徐衡率民眾挖渠分洪,夜守河邊達三月有餘,直到曹運通航。後接任應州(今山西應縣一帶)知州,時蒙古俺達汗一部圍應州,他守御有方,退敵而保全了城池。他清廉正直,勤謹處理民事政務,因日勞致疾,辭職歸家。鄉人因喪事、患疾、家貧等,告貸無門者,均送給銀錢,以資費用。著有《奧山詩意》,並參與編修嘉靖《岐山縣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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