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現任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格力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麥達斯控股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曾任吉林大學法學院院長,吉林紫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社會兼職
社會兼職主要有中國商法學會13副會長,教育部法學學科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兼秘書長,國家司法考試命題委員會委員,國際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吉林省委決策諮詢委員,吉林省人民政府立法諮詢委員,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長春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長春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長春仲裁委員會委員兼仲裁員,大慶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等。同時,徐衛東先生當選為中共吉林大學第十二屆黨委委員,長春市朝陽區人大代表,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吉林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法制委員會委員。徐衛東先生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是省管優秀專家,2007年長春市勞動模範,全國普法先進個人,吉林省第二批拔尖創新人才工程入選專家,吉林大學優秀共產黨員。除上述任職外,五年未在其他機構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