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交通運輸局

徐州市交通運輸局

徐州市交通運輸局主要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交通運輸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機構職責

根據徐政辦發[2010]115號檔案,徐州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職責為:

(二)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航道(船閘)、港口、地方鐵路、民用航空和交通物流業等行業規劃和計畫;組織編制城市客運發展規劃和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參與城市客運有關設施的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採集、發布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市重點和大中型交通工程建設;負責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負責交通工程的質量監督;負責全市港口的岸線、陸域、水域的統一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職責;負責城市客運(含計程車)行業管理;負責交通運輸樞紐管理工作;擬訂有關物流業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全市路政、運政、航政、港政等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本市通航水域及其他所轄水域、港口的水上安全監督、內河救助打撈、水上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船舶檢驗和船舶防污監督管理工作。

(六)擬訂全市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政策並監督實施;協調並參與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籌集、使用和監管;負責交通規費的征稽管理和交通運輸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交通運輸預算資金的申請、撥付和監管;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七)制定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政策、規劃和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重大交通運輸科技項目攻關;組織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的建設與管理;指導並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環保和節能減排工作。

(八)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並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參與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

(九)負責全市地方鐵路管理工作;組織引導地方民用航空產業發展,依法對民用機場、航空企事業單位實施監督管理。

(十)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業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蔡前鋒(男):主持局黨委、行政全面工作。負責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人才隊伍建設和交通運輸系統三個文明建設;負責規劃計畫、財務審計、機構人事、交通工程建設與行業管理、交通籌融資、交通戰備、廣弘公司工作。分管局辦公室、綜合計畫處(交通招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財務與審計處、組織人事處。分管市高速公路建設。

付立華(男):負責交通運輸系統人才工作和政工職稱評定;負責港口管理;負責勞動保障和交通職工培訓工作。分管地方海事局、港口管理處、局組織人事處(人才和勞動保障)、宣傳教育處(政工職稱評定和教育)。

曹虹(女):主持局紀委工作。負責黨風廉政、行政監察、政風行風建設、作風建設(含百姓辦事“零障礙”)、政務公開、綜合治理、“三亂”整治工作;負責績效考核;負責機關黨的建設;負責雙擁、維穩、信訪、督查、保密、史志、檔案、建議提案辦理和老幹部工作。分管局紀委(監察室)、機關黨委,協助局長分管局辦公室。

邱述銀(男):負責城市重大交通設施項目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城市捷運、軌道交通建設;負責交通建設市場管理、交通工程質量監督;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技術、質量、環保、綠化、科技與信息化、節能減排;負責交通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規劃、計畫工作。分管交通工程質量監督處、交通規劃設計所(研究院)、公路學會、局工程科技處、職稱辦(專業技術)。聯繫機場拆遷辦、故黃河開發辦等。

王志懷(男):負責航道建設與管理;負責航空產業的行業管理;協助局長分管交通戰備工作。分管航道處、局航空處。聯繫觀音機場、楊廟機場。

朱明勇(男):主持市鐵路建設辦公室工作。

李開春(男):負責交通運輸管理工作(含城市公交、出租)、公路主樞紐站埠建設;負責交通物流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執法、行政許可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招商引資。分管運輸管理處、通卡公司、通利公司、交通運輸協會、局政策法規處(行政許可服務處)、運輸處。協助局長分管廣弘公司及交通籌融資工作。聯繫市民卡公司。

李漢光(男):負責國省幹線公路建設管理;負責農村公路的建設管理、提檔升級;負責危橋改造;負責交通通行費徵收管理;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應急處置、防汛抗旱、防震減災工作;負責市高速公路建設日常工作;負責三環西路高架橋建設管理。分管公路處、通達公司、局安全處(應急辦公室)。

孫 超(男):主持市郵政管理局工作。

馬立凱(男):主持市公路管理處工作。

王培河(男):主持局工會工作。負責交通企業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文明創建和宣傳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工會、共青團、統戰、婦女、計畫生育和幫扶工作。分管客運南站、客運東站(籌)、物資站、局運輸處(企業管理)、宣傳教育處、團委、機關工會。

部門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綜合治理、督查、安全、保密、信息化、接待、後勤、計畫生育、固定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綜合計畫處(徐州市交通運輸行業與產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

組織擬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公路、航道、港口、樞紐、地方鐵路、民用機場、交通物流、城鄉公共運輸發展等規劃;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投資政策,參與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籌融資政策;參與擬訂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幹線公路、幹線航道、港口、樞紐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地方鐵路、民用機場、農村公路、基礎設施養護、行業管理經費年度投資計畫;承擔交通建設項目前期管理和概預算管理工作;承擔有關扶貧項目和對口支援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與產業項目招投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工作;承擔交通運輸利用外資和國際交流合作工作。

(三)財務與審計處

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核算和內部審計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內部審計、部門預算相關工作;負責交通建設資金和交通運輸專項資金的申請、撥付及使用監管、會計核算。

(四)政策法規處(行政許可服務處)

承擔交通運輸行業政策研究和法制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規劃和起草工作;承擔交通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行政執法、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執法監督和執法隊伍建設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本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

(五)工程科技處

承擔交通建設市場監管和基礎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建設單位履約行為考核和信用管理;指導交通工程質量工作,承擔交通建設工程技術指導工作;組織編制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創新技術引進開發和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建設與管理;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標準計量、智慧財產權、技術交流、行業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指導並監督交通運輸行業技術、節能減排工作。

(六)安全監督處(應急辦公室)

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組織擬訂安全規章制度;承擔公路、水路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的職責;指導有關安全生產體系建設,監督直屬單位和縣級交通運輸部門安全監管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七)宣傳教育處

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新聞宣傳工作,承擔本部門新聞宣傳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教育培訓和文明創建工作。

(八)運輸處

參與全市公路、水路、地方鐵路、城市公共運輸(含計程車行業)、城市軌道、民航等運輸方式的綜合協調工作;參與擬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城市客運設施建設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服務業相關政策、技術標準和管理規範的實施;指導交通物流業的發展;參與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物資的運輸保障工作。

(九)航空處

參與擬訂全市民用航空發展戰略、規劃計畫及政策;承擔航空工程建設項目的跟蹤管理和綜合協調;對民用機場、民航企事業單位的經營行為和服務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組織協調重要航線的開闢和重大航空任務的實施;承擔與上級民航、空域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

(十)組織人事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工作;組織本系統幹部培訓工作;承辦全市交通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工作。

徐州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正處級) 負責國防交通戰備動員工作,對內稱局戰備處。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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