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勃海鮑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宣嘗就少君父學,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
裝送資賄甚盛。宣不悅,謂妻曰:“少君生富驕,習美飾,而吾實貧賤,不敢當禮。”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約,故使賤妾侍執巾櫛。即奉承君子,唯命是從。”宣笑曰:“能如是,是吾志也。”妻乃悉歸侍御服飾,更著短布裳,與宣共挽鹿車歸鄉里。拜姑禮畢,提瓮出汲。注釋
裝送:嫁妝
御:侍從
姑:婆婆
汲:打水
櫛:梳子
譯文
渤海鮑宣的妻子,是桓氏的女兒,字少君。鮑宣曾經跟隨少君的父親學習,少君的父親為他的清貧刻苦而驚奇,因此把女兒嫁給了他。(少君出嫁時)嫁妝陪送得非常豐厚,鮑宣不高興,就對妻子說:“你生在富貴人家,習慣穿著漂亮的衣服和裝飾,可是我實在貧窮低賤,不敢擔當大禮。”妻子說:“我父親因為您修養品德,信守約定,所以讓我拿著毛巾梳子(服侍您),既然侍奉了您,(我)聽從您的命令。”鮑宣笑著說:“(你)能這樣,這是我的心意了。”少君就全數退回了那些侍從婢女服裝首飾,改穿(平民的)短衣裳(漢代貴族的衣服是深衣,就是長衫),與鮑宣一起拉著小車回到家鄉。(她)拜見婆母禮節完畢後,就提著水瓮出去打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