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法務因懷孕、出差、培訓、離職等造成的公司臨時法務事務缺少人手,或公司因臨時出現一些複雜法律事務或有一些大型項目時公司出現一些短時崗位空缺,而因法律本身的專業性,不是通過外面隨便僱傭一些臨時人員就可以完成的。一般來說,即使企業幸運碰到一些資深的人士願意做臨時法務,通常這些資深人士是抱著能夠有長久的發展機會去的,與公司的原內部法務很容易產生矛盾。因此,出現類似清情形時,企業一般會到律所臨時借調律師暫時承擔內部法務的職責。
顧名思義,律師借調,與另外兩種打包服務模式(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和法律事務外包)不同的是,律師常駐在企業,如員工一樣,每天8小時按時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