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彭澤民(1877-1956)廣東四會人。1906年加入中華革命同盟會,是吉隆坡分會負責人之一。1924年回到廣州參加民主革命活動,並被選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海外部部長,國民政府委員。1927年參加“八一”南昌起義,任革命委員會委員。1930年參與創建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中國農工民主黨前身),任中央幹事會幹事。抗戰爆發後,向國民黨提出《抗日救國的八項主張》,在香港創辦《抗戰華僑》,宣傳抗日。1941年皖南事變後,同宋慶齡等聯名寫信給國民黨當局呼籲團結抗日。抗戰勝利後,在香港領導南方民主運動,並任“反內戰大同盟”常務委員。1947年當選為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央監察委員會主席。1949年代表該黨回響中國共產黨“五一”號召。同年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
人物生平
民國15年(1926年),出席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和海外部長。與共產黨人親密合作,為發展海外僑務作出貢獻。次年,“四一二”事變發生後,與宋慶齡、鄧演達、毛澤東、林伯渠、董必武、惲代英等聯名發表《討蔣通電》,同時極力反對汪精衛“清共”詭計,保護中共領導人吳玉章、林伯渠。然後,毅然去南昌參加“八一”起義,被推選為革命委員會委員。“八一”起義後,隱蔽到香港行醫。
民國19年,同鄧演達組建中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
民國22年參加蔣光鼐、蔡廷鍇等發動的“福建事變”,事變失敗後,再返香港,入陳伯壇中醫專科學校進修6年,畢業後在香港掛牌行醫。並任香港陳李濟製藥廠、先施化妝品廠、永安蒲包倉和廣生行的廠醫。曾與章伯鈞等在香港召開國民黨臨時行動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創辦《抗戰華僑》雜誌,積極向海外僑胞宣傳加強團結、抗日救國的主張,發表《致全國各界領袖書》。
民國30年1月12日,與宋慶齡、柳亞子、何香凝等聯名發表《關於皖南事變致蔣介石及國民黨中委書》。
民國36年1月,任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央監察委員會主席、中國民主同盟南方總支部主任委員。
民國37年12月,應毛澤東的邀請,前往東北解放區哈爾濱市,商討召開政治協商會議事宜。
民國38年9月代表中國農工民主黨,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並被選為全國政協常務委員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員。
擔任職務
建國後,曾任中央政治法律委員會副主任、中央華僑事務委員會委員、首都歸國華僑聯誼會主席、全國僑聯副主席、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中醫研究院名譽院長等職務。1951年起任農工民主黨副主席,1954年被選為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1956年10月在北京逝世,終年80歲,遺體安葬於北京八寶山革命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