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懷忠

彭懷忠

彭懷忠,男,1964年10月出生,壯族,廣西來賓人,1991年6月入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供銷合作聯社副巡視員。 2017年2月,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2000年1月至2008年2月,歷任廣西柳州鋼鐵(集團)公司副總會計師、資產財務部部長,廣西柳州鋼鐵(集團)公司黨委常委、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武鋼柳鋼(集團)聯合有限責任公司董事等;

2008年2月至2010年12月,任廣西物資集團總公司董事、副總經理;

2010年12月至2015年7月,任廣西物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2015年7月至2016年8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供銷合作聯社副巡視員。

人物事件

違紀調查

2016年7月20日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訊息:廣西壯族自治區供銷合作聯社副巡視員彭懷忠因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6年8月,免去廣西壯族自治區供銷合作聯社副巡視員職務。

依法雙開

2017年2月21日,據廣西自治區紀委網站訊息,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對自治區供銷社原副巡視員彭懷忠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彭懷忠違反政治紀律,購買並私藏違禁出版物;在擔任廣西物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期間,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國有資產遭受特別重大損失;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向組織報告其個人有關事項;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造成不良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彭懷忠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審議並報經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彭懷忠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彭懷忠開除公職處分由自治區監察廳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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