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彭懋謙,字小皋,陝西省石泉縣人。清代末期名儒;在湖廣和西北地區作官,民眾稱他為“彭青天”。
彭懋謙,出生於清代道光年間(約道光十六年,公元1836年),家居石泉城內西門樓北側彭家老花園;逝世於清代光緒年間(約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下葬在石泉縣城關鎮西郊古堰茨溝內,墳墓現存。終年69歲。
少年時,在石泉城內就讀於私塾;青年時,中秀才,貢生。清代同治十年(1871),他終於一舉成名,考中辛未科進士、官任工部主事。由於他為官清廉,後來朝廷賞加給他按察使銜,又奏保二品頂戴,成為當時有名的清官。解職後,他回到陝西、在長安歷掌關中書院教務、主講,又成為當時一代名儒。
彭懋謙在擔任朝廷工部主事不久,便改捐為道員,被派到廣東,歷任稅務、礦務總辦。光緒八年(1882),朝廷任命他為壬午科會試的監試。試畢,先後任惠州、潮州、嘉應州(即今梅縣市)等州的督糧道。在他擔任糧道期間,曾籌款修建了本地男女養濟院,擴大了各養濟院的住房建築,收容了眾多無人贍養的老人、殘廢者和兒童,並改革了養濟院內部管理工作的弊端。
後來,彭懋謙官任廣東督糧道的道台。任內,由於他廉潔清白,被稱頌於世。在廣東,彭懋謙管理全省厘金稅時,他將自己應該得到的稱余銀(交足承包的稅收金額後,其餘歸己的部分)35萬兩白銀,全部捐獻給甘肅作為軍餉。當時,陝西總督左宗棠就曾上奏朝廷,建議皇帝給彭懋謙加官晉爵,進行獎賞。
彭懋謙為官時,常常告誡下屬官吏,為官者務必要秉公辦事,千萬不要徇私舞弊,迫害鄉民。他經常愛說的一句話就是“俗話說得好,‘滅門縣尹’,就是說貪官污吏一定要常想到滅門之禍!……”。這些話,引起了屬下官僚們的高度警惕。
彭懋謙在潮州為官時,通過明察暗訪,了解到潮州人好打官司。而大多一些官司,都是由一些不法的訟師從中煽惑操縱,以便從中漁利。彭懋謙察明情況後,就下狠心嚴懲了幾個不法訟師,清理了全部的訴訟案件,受到當地人民的愛戴,潮州人民為表彰彭懋謙的政績,便在當地韓愈祠堂里給彭懋謙也設立了長生祿位供奉起來,表示對他的懷念。
彭懋謙在廣東省總督稅務工作多年。在總督稅務時,他總是勤儉律己,從不多拿多得。同時,他還將自己應得的薪俸節餘一萬多兩白銀,全部捐贈出來做為下屬的薪餉。此事朝廷得知後,才將他又提升為按察使。
彭懋謙雖然為官在外鄉,卻不忘石泉的父老鄉親。出資製作新棉衣千餘件,裝箱後用馬車和船運回原籍石泉,救濟家鄉的不能過冬的貧苦民眾。當時,成為陝南廣為傳頌的美談。接著,他又個人出資購買了廣東地產的木棉百餘斤,將木棉和中藥材一起配成藥劑,又裝箱運回石泉,施捨給一些吸鴉片煙的人,使不少吸毒成癮的患者戒了菸癮,保全了吸毒者的家庭。
光緒十四年(1888)春天,彭懋謙從廣東回到石泉老家。在石泉,他以為石泉雖然“地瘠民貧,農桑貨殖,均無足稱”,但是全縣“槲栗各樹,遍地成林”。為了“使無用之樹葉,變為黃金”,讓石泉人民“貧者富、富者愈富”,他極力向農民勸養山蠶。首先,他發起成立了“溥利公局”,差人到河南聘請蠶師,購買蠶種。“蠶種到石、照本分售。山蠶告成,定價收買,親疏一律,童叟無欺”。溥利公局制定有章程,“邀聚股份,每股出銅錢百串,當交股票一紙,息簿一本,以憑年終按股分息,統以百股為限”。其經營管理辦法都是從廣東的粵東公司學來的。彭懋謙在蠶事工作上,“自始至終,無一不殫精竭力”。後因地土不宜,蠶事“年遜一年,得不償失”。
彭懋謙回家後,一面照料年邁的父母,一面還在陝西關中書院擔任主講,管理教務。同時校核和刊印了許多經書、古文、唐詩以及陝西鄉里名士的遺集十餘種,並將廣東刊印的《四書》、《易經》、《詩經》以及幼兒的啟蒙讀本以及許多醫藥書都一齊捐贈給了關中書院,放置在尊經閣內,供讀書的學生借閱學習。
光緒二十六年(1900),陝西巡撫慕名請彭懋謙到賑務總局任職。
一代名儒彭懋謙,一生政績突出,為民眾所愛戴。就在他年滿“花甲”之後,朝廷賜給他二品頂戴。光緒十三年(1887),告老還鄉,在石泉成立山蠶局,教育和發動民眾植桑養蠶。他寫的《山蠶易簡序》,收載在縣誌《藝文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