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方法
1、將人犯按倒在地上,控制住其手腳,掀去其上衣,露出肋骨。
2、用尖刀用力在人的肋骨上來回“彈撥”,即可。
酷刑結果
大多數人都會無法承受而屈服,無論有沒有罪。
歷史記載
詔獄用刑極酷,到了非人類所能想像的程度。凡是錦衣衛和東西廠所抓獲的重要罪犯嫌疑人,都要先下到詔獄著實拷問一番,而拷問的刑具就有十八種之多。據《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載:“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盡脫,汗如雨下,死而復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獄不成。”每次用刑下來,囚犯哀聲震壁,血肉潰爛,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慘毒難言。所以,當時人一下詔獄,就魂飛湯火,而一旦能從詔獄轉送法司,競覺得不啻於天堂之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