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5Ⅱ

強-5Ⅱ

強-5Ⅱ(Q-5Ⅱ,又稱:強-5C),是中國南昌飛機製造廠(代號:320廠)在強-5A的7項改進之外,又按空軍和第三機械工業部1980年2月14日聯合提出的另外4項改進,以及1982年5月空軍確定的引進MGN-80E全向雷達告警系統替換930告警器,對強-5飛機進行改進的改進型強擊機。

發展沿革

強-5Ⅱ(代號:Q-5Ⅱ,強-5C初期代號,西方稱為: A-5B),是在強-5A的7項改進之外,中國320廠又按空軍和三機部1980年2月14日聯合提出的另外4項改進,以及1982年5月空軍確定的引進MGN-80E全向雷達告警系統替換930告警器,對強-5飛機進行改進的改進型。1973年3月7日,鄧小平批准軍隊一項大的引進項目,即“三七工程”專項。空軍參加了引進國外技術改裝強-5飛機的談判。1981年6月20日,國防工辦向國務院、中央軍委上報了《關於請批准“三七工程”強-5飛機改裝方案及儘快落實外匯經費的請示》。1982年5月,空軍確定引進飛機全向告警系統,用於強-5C飛機改進,1983年5月開始改裝,9月全部完成,主要解決了天線布局、吸收材料、壓接電纜等關鍵技術問題。1984年7月24日,第一架強-5C飛機由吳永清首飛。9月完成2架樣機試製,11~12月,中外雙方進行了鑑定試飛,試飛結果符合契約要求。

技術特點

四項改進

強-5Ⅱ飛機的4項改進是:採用壓力加油系統;安裝護尾告警器;換裝射擊轟炸瞄準具;增加外掛武器和安裝電動投彈器等,使該機的作戰性能又有提高。1970年代後期,強-5的生產轉變為生產強-5Ⅱ型,產量逐步減少。但得到了北韓數量較大的定貨。強-5Ⅱ型去掉了內部武器艙,改為一個固定油箱。

固定油箱

附加的固定油箱容量使強-5Ⅱ的總內部載油量增加到3720升,這 一附加油箱分布在三個前機身油箱和兩個後機身油箱之間。機身上附加了一對外掛點,其載重量與原有的兩個外掛點相同。這對外掛點加上在強-5前型上已增設的用於接自衛用飛彈的機翼外側外掛點,使強-5Ⅱ的總外掛點達到10個。只要將機體重心移動保持在平均空氣動力弦的31.5%到38%的許用範圍內,便可增加多種外掛裝載方案。儘管標準的外載武器仍然是4枚250千克炸彈,但最大外部載量可達2000千克。在這種情況下,最大機翼載荷從無外掛時的341千克/平方米增加到429千克/平方米,而功率載荷從14950千克/千牛增加到 18830千克/千牛。

火控航電

強-5Ⅱ強擊機在強-5A的基礎上,增加了雷達告警接收機和613所(即洛陽電光設備研究所)開發的一種新的HK-15雷射測距儀以取代舊型號79Y4。同時用新研製的SH-1Ⅱ(射轟- 1乙)武器瞄準具取代了舊型號SH-1Ⅰ(射轟- 1甲)。另外5311廠成功地將上述設備與新的雷射測距儀和205型導航雷達,整合到強-5Ⅱ飛機上。

在中國第一套雷射測距/瞄準系統基礎上,中國為強-5Ⅱ配套研製了包括射轟-1乙光學瞄準具、205都卜勒雷達、QHK-10雷射測距儀組成的都卜勒/測距轟炸系統,提高了該機遠距離低空突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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