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紀通報
2014年12月13日,強巴在拉薩出差期間,以回縣辦事為由,駕駛單位公務用車從拉薩返回縣裡,翌日,他又駕駛該公車前往澤當鎮辦理私事,被自治區檢查組查獲。貢嘎縣紀委給予強巴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其承擔公車私用期間產生的費用。
強巴,現任山南地區貢嘎縣人社局副局長。
違紀通報
2014年12月13日,強巴在拉薩出差期間,以回縣辦事為由,駕駛單位公務用車從拉薩返回縣裡,翌日,他又駕駛該公車前往澤當鎮辦理私事,被自治區檢查組查獲。貢嘎縣紀委給予強巴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責令其承擔公車私用期間產生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