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鵬[少年強姦犯]

張鵬[少年強姦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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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鵬,男,高中生,生於1995年,北京市西城區人。張鵬在一年多的時間內用冒充帥哥欺騙、裸照威脅等眾多成人化的作案手法強姦了5名在校女生,其中3名女生遭到其二次強姦。

2012年年11月1日,法院以張鵬犯強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

回放

假扮雙重身份騙女生

2012年3月3日,一名17歲的女學生李燕(化名)報案稱,自己在網路上認識了一名男子“王旭”。

2012年2月22日,帥哥“王旭”稱自己在住院,想與李燕見面,待李燕同意後,“王旭”又稱自己生病體質很弱,不能在外面呆太久,讓自己的朋友“郭毅”接李燕至賓館相見。

“郭毅”將李燕帶至西城區某賓館後,將其強姦,並拍攝裸照。2012年3月3日,“郭毅”以將裸照發至網際網路相要挾,在某地下室招待所內將李燕再次強姦。

犯罪嫌疑人抓獲判刑

2012年3月6日,民警在北京市某技工學校將自稱“郭毅”的犯罪嫌疑人張鵬抓獲,原來“郭毅”與“王旭”系張鵬一人所扮。經審查,張鵬自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間,以言語威脅的方式先後強行與5名在校女生發生了8次性關係,並對全部5名女生拍攝裸照相威脅。近日,西城區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對張鵬提起公訴。2012年11月1日,法院以張鵬犯強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張鵬目前提出了抗訴。

分析

網路約會埋下“雷區”

檢察官稱,張鵬利用網路炮製了一個騙局,其在網路上複製了其他帥哥的照片和個人基本信息,然後在網上尋找女孩,並騙得對方的手機號,向女孩大獻殷勤,並伺機對女孩發出約會請求。

檢察官分析,一方面,虛擬網路為約會強姦埋下了隱患。本案中,張鵬盜用了他人的真實身份信息在網上註冊,但該信息系真實存在,在查驗方面防不勝防。另一方面,利用帥哥的身份對女孩極盡花言巧語。事實上張鵬是一個其貌不揚的人。

未成年人缺失性教育

“未成年人性教育的缺失,或是本案案發的一個重要原因。”承辦檢察官總結分析說。

他們從其他渠道接受到片面的、歪曲的“性知識”,其中對性誇張的、錯誤的傳播,會刺激未成年人對異性身體的渴望,如果此時得不到有效的疏導和教育,便容易造成他們以身試法、終受懲罰。

自述

“每次談戀愛女友都被搶”

“我之前也有過女朋友,但她們看到我時,先是覺得我胖了點,我這樣的根本就拿不出手。我戀愛的時候對人家都特別好,但每一次戀愛我的女朋友都被別人搶走,我覺得挺難過,也挺寂寞。”

承辦檢察官稱,張鵬在人際關係交往中存在著一種不自在和自卑感,他覺得現在的女孩都特別物質,不值得自己真心對待,這種不快的經歷在他內心埋下了犯罪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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