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顯富

張顯富

張顯富,男,漢族,1959年5月生,四川富順人,1984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0年9月參加工作,中共四川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 曾任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瀘州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 2014年1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調查。 2015年03月,被逮捕。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張顯富 張顯富

1978.10-1980.09 四川省公安學校學習;

1980.09-1982.08 筠連縣公安局政保股偵察員;

1982.08-1984.04 筠連縣景陽區派出所副所長(主持工作);

1984.04-1984.12 筠連縣公安局刑警隊副隊長(主持工作);

1984.12-1989.01 筠連縣公安局副局長兼刑警隊長(其間:1985.09-1987.07省委二黨校政經專業大專班培訓學習);

1989.01-1990.01 中共筠連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其間:1989.04-1989.07省委黨校組織部長崗位培訓班學習);

1990.01-1992.12 中共筠連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1992.12-1996.03 中共筠連縣委副書記;

1996.03-1997.01 中共宜賓縣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1997.01-1999.05 中共宜賓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1996.09-1998.12中央黨校領導幹部專業函授大學學習;1998.04-1998.05省委組織部赴西班牙國外培訓班學習);

1999.05-2002.02 中共宜賓縣委書記(1998.09-2001.06 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研究生班函授學習;2001.03-2001.07中央黨校第二期縣<市>委書記進修班學習);

2002.02-2006.10 中共宜賓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其間:2002.03-2002.04兼任宜賓縣委書記;2003.03-2003.05省委黨校第31期地廳班學習;2005.11-2005.12省委組織部赴加拿大國外培訓班學習);

2006.10-2006.12 中共瀘州市委常委;

2006.12-2007.02 中共瀘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07.02-2007.04 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中共瀘州市委政法委書記;

2007.04-2007.08 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中共瀘州市委政法委書記,瀘州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7.08-2014.11 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瀘州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其間:2007.08-2007.09國家行政學院全國安全生產專題研修班學習;2008.05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第九期首任地市公安局長培訓班學習)。

系六屆瀘州市委委員,瀘州市六屆人大代表。

任免信息

2014年11月14日,瀘州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召開。會議決定,免去張顯富的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瀘州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人物事件

立案調查

2014年12月,據四川省紀委網站訊息,經四川省委同意,四川省紀委對瀘州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張顯富涉嫌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依法逮捕

2015年03月13日,據四川省人民檢察院訊息,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依法對瀘州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張顯富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

2015年12月11日,廣安市人民檢察院對瀘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張顯富以受賄罪向廣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經查,張顯富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任職轄區內企業、商人及下屬工作人員送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合計86157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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