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靜思[原揚州防腐裝飾公司副總經理]

張靜思[原揚州防腐裝飾公司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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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靜思,女,原揚州防腐裝飾公司的副總經理。 2014年與安徽省人大代表支訓民發生商業糾紛,後因多次向其撥打電話、傳送簡訊,被當地公安局拘留5天。不滿處罰決定的張靜思向政府申請複議、向法院提出訴訟,均無果 。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今年41歲的張靜思原是揚州防腐裝飾公司的副總經理。張靜思稱,自己在2009年時負責金不換大酒店的裝飾桑拿及客戶業務,裝修施工期間與該公司董事長支訓民發生分歧。

2009年12月25日,由於金不換大酒店裝修無法繼續進行,張靜思開始通過電話和簡訊聯繫支訓民。12天后,支訓民向亳州市公安局報案,稱其影響了自己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被拘留

亳州市公安局譙城分局當天進行立案,並進行調查取證。公安局調查後稱,“在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7日之間,支訓民在工作和休憩期間,張靜思多次撥打安徽金不換白酒集團董事長支訓民手機並傳送簡訊給支訓民。”公安認定,其行為“已經構成傳送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決定對其拘留5日。

公安機關的調查顯示,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7日14天時間裡,張靜思總計傳送4條簡訊給支訓民,分別為:2009年12月25日一條、2009年12月27日兩條、2010年1月7日一條。

張靜思不滿當地公安局的處罰決定,向亳州市政府申請複議,亳州市政府維持了當地公安局的處罰決定。2010年5月14日,她又向亳州市譙城區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將亳州市公安局譙城分局告上法庭。

亳州市譙城區法院駁回張靜思“撤銷拘留處罰”的請求,行政判決書上表述稱“原告(張靜思)稱其與第三人產生糾紛,原告在第三人(支訓民)明確拒絕後,仍多次撥打第三人手機和用手機向第三人傳送3條以上簡訊,干擾了第三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隨後,張靜思被當地公安公安機關治安拘留5天。

個人舉報

2014年12月5日法晚記者接到安徽亳州商人張靜思的舉報稱,自己與安徽省人大代表支訓民發生商業糾紛,後因多次向其撥打電話、傳送簡訊,被當地公安局拘留5天。不滿處罰決定的張靜思向政府申請複議、向法院提出訴訟,均無果。經法晚記者多方核實,張靜思所反映情況基本屬實,目前她已經接受了公安機關5天的治安拘留處罰。

相關人物

安徽金不換白酒集團董事長支訓民是安徽省人大代表、亳州市人大代表、譙城區人大常委,連續當選為第十、十一、十二屆省人大代表。他對《法制晚報》記者表示,對此事的回應均與公司辦公室楊主任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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