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良嘗閒,從容步游下邳圯上①。有一老父,衣褐②,至良所,直③墮其履圯下,顧謂良曰:“孺子,下取履”良鄂④然,欲毆之。為其老,強忍,下取履。父曰:“履我⑤”良業為取履,因長跪⑥履之⑦。父以足受,笑而去。良殊大驚,隨目之。父去里所⑧,復還,曰:“孺子可教矣!後五日平明⑨與我會此。”良因怪之⑩,跪曰:“諾。”五日平明,良往,父已先在,怒曰:“與老人期,後,何也?”去,曰:“後五日早會!”五日雞鳴,良往,父又先在,復怒曰:“後,何也?”去,曰:“後五日復早來!”五日,良夜未半往。有頃,父亦來,喜曰:“當如是!”出一編書,曰:“讀此,則為王者師矣。後十年,興。十三年,孺子見我——濟北谷城山下黃石,即我矣。”遂去,無他言,不復見。旦日,視其書,乃《太公兵法》也。良因異之,常習誦讀。選自《史記·留侯世家》
【注釋】 ①圯yí上:圯,橋。圯上,橋上,一般都如此解。可是據許多學者研究,有證據說明“圯”在古代的《史記》寫本中是寫作“汜”ì字的。“汜”字意為水已乾涸的窪地。汜上就是窪地邊上,本文採用這一解法。②褐è:粗麻或粗毛織成的衣料叫“褐”,由這種衣料製成的衣服也叫“褐”,是當時窮人穿的衣服。③直:特別,特意。④鄂:“愕”的假借字。⑤履我:使動用法句式,使我履,給我穿上鞋。⑥長跪:伸直上身跪著,這是一種表敬意的姿勢。⑦履之:使動用法句式,使之履,給他穿上鞋。⑧所:表約數的詞:左右,上下。⑨平明:清晨。注意:這個詞只指大概的時間,不是個固定的時刻。⑩怪之:意動用法句式:認為他“怪”,意為“奇異”。期:動詞:定好時間約會。雞鳴:這是古代計時的十八個時分之一,是個確定的“時分”。注意:它與雞打鳴的時間不一定完全相應。夜未半:“夜半”也是古代計時的十八個時分之一。夜未半,還不到“夜半”時分。興:起來,這是含蓄地半吞半吐地喻指反秦的起義爆發。見:出現。古語中“見現同辭”,“見”字可作“看見”解,也作“出現”解,視上下文而定。旦日:第二天的“平旦”時分。“平旦”也是十八個時分之一。異之:意動用法句式,認為它奇特不一般。習誦讀:習,複習,溫習,一遍又一遍地閱讀。誦讀,背誦。
【譯文】張良閒暇時,曾到下邳窪地邊從容漫遊。有一位老人,穿著普通人裝束的粗麻衣,走到張良身邊,故意把自己的鞋掉到乾水溏里,回頭對張良說:“孩子,下去拿鞋。”張良一怔,想揍他。因為看見這個人歲數大,強忍怒氣,下去把鞋拿上來了。老人又說:“給我把鞋穿上。”張良一想,已經給他把鞋拿上來了,穿就穿吧,於是挺直上半身跪著給他穿上了。老人把鞋往腳上一套,笑著走了。張良驚訝得不得了,用眼睛追隨著他。老人走了一里來地,又折回來,說:“你這孩子還是可教育的。過五天,天蒙蒙亮的時候和我在這裡見面。”張良非常驚奇,跪下說:“好的。”五天后,天蒙蒙亮的時候,張良去了,老人已經先到,生氣了,說:“和老年人約會,遲到了,為什麼?”就走了,說:“再過五天早些來。”五天以後的雞鳴時分,張良又去了,老人又先到了,又生了氣,說:“遲到了,為什麼又這樣?”又走掉了,說:“再過五天再早些來。”過了五天,張良不到夜半時分就到了。過了一會兒,老人也來到,高興地說:“應當像這樣。”於是拿出一編古代用竹簡寫書,用繩串起來的一“本”書叫一編書來,說:“讀了它,就可以作帝王的老師了。再過十年,就要有大事情發生。再過十三年後,濟北谷城山下有塊黃石,你到那裡去見我,那塊黃石那就是我。”老人說完就走,沒有再說別的話,從此不再出現。第二天的平旦時分,張良一看這編書,原來是《太公兵法》。張良認為這編書很不一般,常常反覆學習和背誦它。
【簡說】一個人是否值得指導培養,老人用了拾鞋、進履、相約一系列細節進行考核,最終方肯授書指教。張良由怒而忍,由忍而拾鞋進履,由多次相約遲到到守時相約,得以受書獲教,最終成為棟樑之材。這個故事似乎帶有傳奇色彩。但它說明,敬老、守時、誠信等是作為人才應具備的基本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