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翬飛

其後,翬飛任榮縣知縣,著重平息盜賊,使當地政治清明,百姓安居樂業。 他十分愛惜人才,對選拔的士人,都召到縣署,親加教導。 過了年余,終因積勞成疾,卒於官。

張翬飛(生卒年無考),字昭宇,別字寅卿,廣東四會大沙鎮人。清嘉慶十八年(1813)拔貢。當時學政舉薦他參加鄉試,嘉慶二十一年考中丙子科舉人。後又登道光六年(1826)丙戌科進士,被分派到四川任知縣。因父病請假回鄉,到家時其父已去世。服滿起用,再赴四川,被委派辦理積案。他執法嚴明,秉公斷案,原告、被告都心服。其後,翬飛任榮縣知縣,著重平息盜賊,使當地政治清明,百姓安居樂業。他十分愛惜人才,對選拔的士人,都召到縣署,親加教導。後又調任彭水知縣,施政一如既往。並開設老人院,收養孤寡老人,按月供給衣食,使之免受凍餒。還捐資建造考棚,使參加縣學考試的學子有安靜舒適的場所。彭水的士民愛戴、感激他,贈送題有“懸鑒虛堂”的牌匾給他。三年後,因思念母親年事已高,而又不能迎來蜀中奉養,屢求辭官,歸里養母。上司愛其才,極力挽留。但由於他堅持懇訴衷情,孝行可嘉,才批准告假還鄉。回家年余,母親壽終。服續期滿之後,他才五十出頭,原不打算再去做官,但兄弟多方規勸,才再赴四川,在彭水復任原職。此時,案牘積壓很多,他努力細心清理,公明判斷,並盡力讓百姓休養生息。過了年余,終因積勞成疾,卒於官。
翬飛秉性平和,好寫文章,尤喜吟詠,著有《隆溪草堂稿》數卷,惜遭兵燹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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