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紹友

2002年12月24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張紹友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8年5月22日,張紹友出獄。 2008年12月25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張紹友無罪。

張紹友

男,1954年7月15日生,河南省沈丘縣紙店鎮小李莊行政村人,2003年因涉嫌強姦殺害親侄女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事後父親病故、其母因思念兒子一眼珠流淚後消失,2008年其侄子張志明找到真兇信息,向河南省公安廳報案,隨後真兇被抓獲,他被無罪釋放。他披露當時認罪因被毆打了2日2夜,事件鬨動全國
大事記
1999年12月3日早,張紹友發現侄女失蹤。當日為其侄女21歲生日。
2000年元月2日,河南省沈丘縣紙店鎮小李莊村西南一口機井中發現一具女屍,經鑑定為失蹤的張紹友侄女。
2000年元月,以涉嫌故意強姦殺害親侄女為由,公安將張拘留,並批准逮捕。
2002年12月24日,河南省周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張紹友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03年11月20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張紹友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其所犯強姦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紹友隨後在河南省豫東監獄服刑。
2008年3月,其侄子接到真兇訊息,隨後前往河南省公安廳報案,並於同年四月,將真兇胡小剛於新疆庫爾勒抓獲。 2008年5月22日,張紹友出獄。
2008年12月25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張紹友無罪。 史稱“聖誕判決”
2009年8月18日,因“姦殺親侄女”罪名蒙冤下獄9年的張紹友及其家人,向國家提出500餘萬的國家賠償,最終最高人民法院判決賠償張紹友無罪羈押3060天的賠償金3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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