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瑞溥

生於永嘉縣吹台鄉十六都河莊(今甌海區婁橋鎮河莊村)。祖籍陝西鳳翔府,後遷貴州,再遷居溫之永嘉縣河莊,雍正間乃移居府城中。祖父兆享,贈中寧大夫。父錦,字綺霞,樂善好施,中乾隆辛卯年(1771)武舉人,封朝議大夫。
瑞溥排行長,倜儻自喜。以監生遵川楚例捐納州同知,分發安徽。嘉慶七年(1802)遵工賑例捐,升同知。九年八月,內選授以同知分發四川、重慶。
嘉慶十九年(1814),生狸反,眾以數萬計。他創任兵才百餘人,即通牒大府請師,乘不意,先以所部往剿,制軍命提督多隆武率重兵繼之。他領部眾直渡瀘,入其巢,連破賊,殺四千餘人,而事定。然其先任同知時,甫抵任值鹽梟某聚眾亂,他不及上陳預往捕賊,遂不及起事,殺三百餘人,而難解。又有積年巨寇號劉大靴者,橫苦北江,其黨數千人,吏不能捕,他乘其還鄉掃墓之時,計往獨擒,眾心大快,而上官屢駁君,怒特杖斃之所殺不遇一人而禍亦息,戰功曰多殺人,誠不在多也。他初受矢目於威勤侯勒保,後受知於蔣相國礪堂。而平生授官皆出特旨,不由薦舉而至也。
嘉慶二十年(1815)十一月引見,中才試用。道光元年(1821)十月內引見,任重慶江北廳理民同知。初任入蜀時,奉檄辦天壇桿木。歷二年,得大木長十三丈。行至通州,以堵水運木為御史所劾,幾殆矣。
平判亂擒巨寇,十六年(嘉慶辛未年,1811)六月引見,上奇其狀貌,是年九月,以功升用敘州知府。安徽廬州府江防同知。丁艱服闋,後又補授為直隸廣平知府及補授廣平。山東馬進忠為亂,界連廣平。君查辦餘黨,昭雪被誣,非大吏意。山東巡撫琦欲以故縱劾又殆矣,賴有奏聞,上知其無他。服闕入都時,奉命查辦官荒地畋。
張瑞溥合計前後歷任惟蜀最久,亦惟蜀為多,其采入通志,垂為信史者。
道光二年(1822),四年六月,皇帝召見,升湖南糧儲道。請訓時,上問:“曾任知府若干年?”君奏:“十有四年矣。”上曰:“即任知府如許年,想不誤,可好好辦去。” 瑞溥星夜就道,帶領壯勇剿辦生番,恤丁恤民,莫不周至。事竣,以軍功賞戴花翎。因與巡撫康紹鏞不相中,遂萌生退隱之意。君曰:“吾官三十餘年久,欲退矣。”乃引疾歸里,在郡城購得池上樓遺址築司業,課子其中,杜門不出數十年。
道光十一年(1831),卒於里第,年五十六歲。墓在河莊。事見鄭獻甫《湖南糧儲道鑑湖張君墓志銘》,清光緒《永嘉縣誌·宦績》有傳。妻陳氏,夫故守節,時年二十九,知縣張可大顏其廬曰“孝節雙標”, 清光緒《永嘉縣誌》卷十九烈女·節婦。
子三:應庚,字孟仙,由廩貢捐知縣任川知縣,官至知嘉應州,著有《寄鷗館詩稿》一卷;應衡,縣丞、秉彥巡檢。孫志瑛,漢陰府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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