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龍[毒販]

圖為集中宣判三名毒販 圖為集中宣判三名毒販

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通過閃送快遞販賣冰毒100餘克的男子張海龍當庭獲刑15年。海淀法院於昨天下午舉行販毒案集中宣判大會,另外兩名毒販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8個月並處罰金。

今年1月2日22時許,買毒人王某某到公安機關舉報張海龍的販毒線索,並在公安機關向其約購毒品。次日零時許,張海龍以傳送閃送快遞的方式,以600元的價格向買毒人販賣一包可疑晶體物。

快遞員被民警當場控制。經鑑定,上述可疑晶體物檢出冰毒,淨重0.98克。經詢問,閃送員對其所持有的檔案袋內藏有毒品一事並不知曉。該快遞件攬件地址為通州區一小區,快遞員表示,願意配合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

次日,辦案民警在快遞員攬件小區蹲守,發現了與閃送員描述的面部特徵相似的男子。民警將張海龍當場抓獲,並從其上衣口袋中起獲可疑晶體物9包,經鑑定檢出冰毒9.55克。之後,民警又從張海龍位於通州區的居住地處起獲可疑晶體物10包,經鑑定其中兩包檢出冰毒,淨重94.07克。

經審理,法院認為張海龍的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鑒於張海龍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此案系控制下交付,涉案毒品未流入社會,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判處張海龍有期徒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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