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海[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

張海[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

張海,男,1974年5月出生,河南開封人。其父為當地公務員,母為中學教師。健力寶原總裁,2005年3月因涉嫌以做假賬、虛假投資、侵吞健力寶資金等被健力寶集團舉報,後被立案調查。2005年3月被佛山警方拘捕,後因職務侵占罪與挪用資金罪獲刑10年,後相繼兩次減刑,最終於2011年年初提前出獄。由廣東省高院、省檢在不同場合言簡意賅的通報,張海減刑所涉的弄虛作假問題已被證實, 撤銷其立功表現,監獄請公安協助將其收監。 截至2014年1月,檢察機關對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違法減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

人物履歷

1988年,國中畢業後,未直接升入高中,而是考入河南大學武術專修班。後因畢業成績不好,僅獲專科結業證書。

1988年前後,已傳出“特異功能”,據聞可將冬青樹葉含於嘴中,變小後吐出,而輪廓不變。亦可借特異功給人治病。

就讀武術專修班期間,張海結識藏密氣功信徒王紫升。經後者引薦,曾與藏傳佛教大師夏日東活佛有交往。

1991年大學沒畢業即開始工作。1992年張18歲後,即以夏日東活佛弟子身份在各地廣開藏密健身中心,傳授“密法”,招攬學徒,收入頗豐。

1992年,結識藏密信徒、河南省社科院哲學所辦公室主任孫嶺,經後者幫助,在該院設藏密瑜伽文化研究所,任所長,由此獲得“官方身份”,聲名日隆。

1995年,張舉家南遷廣州。置豪宅名車,結名流巨賈,自此由“藏密大師”向“資本玩家”轉型。1995年,他與其所在的香港康達公司奪得香港新機場的ITM網項目。

1996年後,在河南創心智實業公司、菩提泉農業發展公司,在深圳改組凱地投資管理公司。南北呼應,徐圖大舉。1997年後退出康達進入內地。

2000年始,張始揚名國內資本市場。當年4月,凱地公司借收購深圳東方時代投資有限公司之機,入主由國內36所名校發起成立的上市公司中國高科。次月,任中國高科董事長,成為“中國最年輕的上市公司董事長”。其時,外界已對其語焉不詳的資歷不無質疑。

其後,“凱地系”在股市頻頻出擊。2000年至2001年間,“凱地系”先後操盤方正科技、銀鴿投資、飛亞達、中科健、深大通。須臾之間,“凱地系”以資本鏈捆綁之關聯公司總市值已超百億,引人側目。

2001年5月,張海與祝維沙之“裕興系”結盟,增持方正科技,欲奪控股權。其時,方正科技董事長祝劍秋與公司控股股東方正集團交惡,欲排擠後者,獨攬公司大權。“張祝同盟”審時度勢,決意聯合方正集團增持方正科技股份,打壓祝劍秋。6月,祝劍秋落敗,被逼出局。

時至2002年。年初,張海以浙國投名義“閃電收購”健力寶,執掌國內最大飲料廠家,任董事長兼總裁,時年28歲。媒體稱之“亮出輕狂的資本面孔”。

時年8月,時值健力寶創辦18周年,張海斥巨資包下新加坡豪華郵輪“處女星號”,遍邀客戶及媒體出席慶典。有估算稱此舉耗資400萬元,可稱當年亞洲最大規模的遊輪活動。

張主政健力寶前期,多有“大刀闊斧”之舉,亦曾力推飲料主業。後期,轉以健力寶品牌展開資本運作。兩年間,主業經營頻頻失策,而資本運作亦勞而無功。健力寶日漸衰頹。至2004年8月,被股東聯手逐出。

所涉案情

主要罪行

據了解,2002年在成功收購健力寶後,張海開始涉足足球圈。其後他掌管的深圳健力寶隊先後通過轉會等形式,請來了諸多國內一流球員助陣,張海的球隊在2004年獲得了中超聯賽的冠軍。

健力寶隨之撤出足球圈,深圳足球從此再度走入低迷。

故至今仍有不少球迷還在留戀張海當初縱橫江湖時的“俠客風範”。張海2005年3月被佛山警方拘捕,後因職務侵占罪與挪用資金罪獲刑10年。

減刑出獄

張海接受採訪 張海接受採訪

2011年4月8日晚,健力寶集團原總裁張海的秘書康傑確認,張海已經出獄,在廣州休養。對於張海未來的計畫,康傑表示迄今暫無明確打算。據康傑稱,張海出獄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望了已經90多歲的姥姥。其後,他遊走於內地與香港之間,看望眾多親友,樂此不疲,出獄本應在2015年,但其在獄中因有立功行為和表現良好等獲得了兩次減刑機會,第一次從10年減為8年,第二次減到6年,故最終得以於2011年年初提前出獄。

據介紹,2012年6月,韶關市檢察院在辦理韶關市中級法院審判監督庭分管減刑假釋副庭長的丁飛雄徇私舞弊減刑、假釋和受賄案中,發現丁飛雄違規為張海辦理減刑並收受張海女友黃鷺、秘書康傑賄賂30餘萬元。韶關市檢察院順藤摸瓜,與張海減刑相關的武江監獄、番禺監獄、佛山看守所有關人員,以及廣東省監獄管理局獄政處原處長郭子川、廣東省司法廳原黨委副書記王承魁的徇私舞弊、受賄行為浮出水面。不過,張海趁檢察機關尚未完全掌握其參與減刑相關犯罪活動的證據之前已聞風外逃。

廣東省檢察院介紹,涉及張海系列案共有24人被查辦。其中,王承魁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郭子川因犯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長羅建能因犯徇私枉法罪被處有期徒刑五年;丁飛雄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張海秘書康傑因犯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

社會質疑

減刑假釋滋生司法腐敗的一個影響較大的案例就是,原健力寶集團董事長張海涉嫌通過暗箱操作和弄虛作假獲減刑。

公開信息顯示,2007年2月12日,佛山中院以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兩項罪名,一審判處張海有期徒刑15年。2008年9月27日,廣東省高院二審認定張海檢舉他人犯罪立功,將原審判決的有期徒刑15年改判為10年。服滿6年後,張海獲“悄然”出獄,一時引起社會熱議,當時便有法學專家質疑,涉案人能夠減刑是因為“走了後門”,認為國內減刑假釋案件透明度低。

虛假立功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外通報,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在監獄服刑期間的立功、重大立功表現均屬虛假,以此裁定對其減刑錯誤。韶關市中院重審並於2013年10月31日對張海兩次減刑的裁定予以撤銷。廣東省高院同時認為,該案原生效判決認定張海有立功表現的事實也可能有誤,已立案審查。

經查,張海用來立功的破案線索信息是賄賂得來的。他委託律師代其賄賂佛山看守所有關工作人員,獲得破案線索,進行檢舉揭發。而所謂國家專利,也是張海“冒名騙取”的。該專利是張海指使他原公司一名工程師設計,並通過專利代理公司運作申報的。監獄機關已經撤銷了張海的立功和重大立功,韶關中院據此撤銷了張海的兩次減刑裁定。依據法律規定,張海仍有4年1個月28天余刑。

據悉,省紀委等有關部門2013年已著手對張海違規減刑案件中監獄系統涉案人員進行查處。涉案人員有的已被判刑,有的還在偵辦過程中。待案情查清後,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審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紀違規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證實外逃

廣東省檢察院證實,健力寶原董事長張海已經逃往境外。2008年,廣東高院二審認定張海在獄中檢舉他人立功,改判一審有期徒刑15年為10年。2011年張海獲假釋出獄。

據新華視點微博訊息,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截至2014年1月,檢察機關對廣東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違法減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其中,司法行政、監獄系統11人,看守所系統3人,法院系統1人,律師2人,社會人員7人。張海和女友黃鷺已逃往境外,追捕引渡程式正在啟動。

兩個女人髮廊里的邂逅

在2014年步入不惑之年的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有著傳奇般的人生經歷:他14歲成特異功能神童、16歲是氣功大師、28歲成健力寶“掌門人”,還曾是“中國最年輕的上市公司董事長”。2008年9月,因犯職務侵占罪和挪用資金罪,張海被廣東省高院二審改判為有期徒刑10年。2009年12月,張海從番禺監獄調入位於韶關的武江監獄服刑,2011年1月26日獲減刑後釋放。

根據韶關市湞江區法院作出的判決,張海獲得調監系通過“曲線”實現,其間,廣東省司法廳原黨委副書記王承魁的情婦楊某、張海的女友黃鷺起了關鍵作用。

王承魁在“落馬”後表示,自己於2005年底認識楊某,慢慢發展為情人關係,2010年至2011年兩人同居,“身邊的人都知道”。2012年六七月,兩人分別離婚後公開同居,還籌備了婚禮。

而楊某與張海女友黃鷺的相識,則純屬偶然。2009年年中,楊某在一次做頭髮時認識黃鷺,兩人自此有了來往。

所長賄案

2013年11月4日,韶關樂昌市人民法院向媒體通報,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長羅某為在押人員提供檢舉立功的線索信息,使之受到較輕的追訴,並收受在押人員賄賂18萬元,被該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財產2萬元。張海就與此案有關。根據通報,2006年下半年,原廣東某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某(另案處理)找到時任佛山市看守所負責深挖擴線工作的羅某,要其為他的當事人張保(化名,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尋找檢舉立功線索材料,並送給羅某好處費3萬元。羅某便利用職務便利,將一條搶劫案的線索告知張保,並將涉嫌搶劫犯罪的嫌疑人張磊(化名)調至張保同一監倉,由張保檢舉張磊。佛山市看守所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出具張保在押期間具有立功的書面意見,省高院二審據此認定張保有立功情節,改判張保有期徒刑10年。

對此,知情人稱,前述通報中的張保(化名)即是張海本尊。該案一經見報,即有法律界人士提出,既然張海所揭發的線索,已為相關人員所掌握,廣東省高院應有必要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式,對二審結果進行改判。

違法減刑

2002年在成功收購健力寶後,張海開始涉足足球圈。2004年,擁有鄭智、李瑋鋒等大牌球員的深圳健力寶獲得了首屆中超聯賽的冠軍。2005年3月張海因涉嫌以做假賬、虛假投資、侵吞健力寶資金等被健力寶集團舉報,後被立案調查。深圳健力寶也隨之撤出足球圈,後深圳隊也降入第二級別聯賽。2007年2月,佛山市中院以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兩項罪名,一審判處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有期徒刑15年。然而,服刑6年後,2011年農曆正月初三,張海便悄然出獄,一時引起了社會關注。當時便有不少質疑的聲音,認為張海能夠減刑是因為“走了後門”。

2008年8月,黃鷺向廣東省監獄管理局時任獄政處處長郭子川行賄,請求郭子川在調監、減刑等方面對張海予以關照。2008年11月,張海被交付佛山監獄執行刑罰,2008年12月被調往番禺監獄。其間,廣州市紫潤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曉受黃鷺所託,賄賂請求廣東省司法廳原黨委副書記王承魁對張海予以關照。2009年11月,張海被調往武江監獄服刑。2010年9月,武江監獄根據張海在佛山市看守所獲得的另一份假立功材料為其提請減刑,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減刑2年。張海在武江監獄服刑期間,指使他人為其虛假申報實用新型專利。2010年7月,武江監獄據此為張海申報重大立功。2011年1月25日,張海因重大立功被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減刑2年1個月28天,次日刑滿釋放。

截至2014年1月,檢察機關對張海違法減刑系列案共立案24人。廣東省司法廳原黨委副書記王承魁涉嫌受賄,已經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廣東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巡視員、獄政管理處處長郭子川,犯徇私舞弊減刑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廣東省韶關市中級法院審監庭原副庭長丁飛雄,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廣東省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長羅建能,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張海的秘書康傑,犯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其他涉案人員,正在進一步偵查、審查起訴或審判過程中。還有6名違紀人員,已移送主管部門處理。

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於2013年10月依法撤銷了對張海的兩次減刑裁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也對張海的二審判決予以立案再審。目前張海、黃鷺已逃往境外,有關部門正在啟動追捕和引渡程式 。

人物事件

2015年11月4日,廣東省檢察院在披露檢察機關加強刑罰執行監督典型案例時,剖析了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違法減刑系列案的查辦情況。涉及張海系列案共有24人被查辦,其中廣東省司法廳原黨委副書記王承魁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檢察機關正在依法定程式對張海開展境外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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