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洪祥[巴中市水務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洪祥,男,漢族,1962年9月生,四川巴中人,大學文化。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任巴中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8年10月,經巴中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市水務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四川省紅魚洞水庫建設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洪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個人履歷

1982年7月至1990年10月,先後在通江縣沙溪中學、瓦室中學工作;

1990年10月至1996年1月,任通江縣文教局辦公室副主任;

1996年1月至1998年11月,任通江縣委宣傳部新聞科科長、副科級理論教員;

1998年11月至2002年4月,任通江縣委辦公室副主任、黨史研究室主任;

2002年4月至2004年3月,任通江縣衛生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4年3月至2006年11月,任巴中市諾水河風景名勝區管理處黨委書記、主任,通江縣諾水河鎮黨委書記;

2006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巴中市巴州區政府副區長;

2011年9月至2014年2月,任巴中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4年2月至2018年4月,任巴中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四川省紅魚洞水庫建設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違紀被查

2018年4月10日,據四川紀委訊息:巴中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四川省紅魚洞水庫建設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張洪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8年10月,經巴中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市水務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四川省紅魚洞水庫建設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洪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洪祥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簽訂項目契約並重複支付項目資金,涉及金額特別巨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虛列支出套取財政資金髮放補貼;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洪祥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和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洪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的調查結果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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