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詔徙女直猛安謀克於中都,給以近郊官地,皆?脊薄。其腴田皆豪民久佃,遂專為己有。上出獵,猛安謀克人前訴所給地不可種藝,詔拘官田在民久佃者與之。因命汝弼議其事。請“條約立限,令百姓自陳。過限,許人首告,實者與賞。”上可其奏。仍遣同知中都轉運使張九思拘籍之。
金史上問:“高麗、夏皆稱臣。使者至高麗,與王抗禮。夏王立受,使者拜,何也?”左丞襄對曰:“故遼與夏為甥舅,夏王以公主故,受使者拜。本朝與夏約和,用遼故禮,所以然耳。”汝弼曰:“誓書稱一遵遼國舊儀,今行之已四十年,不可改也。”上曰:“卿等言是也。”上聞尚書省除授小官多不稱職,召汝弼至香閣謂之曰:“他宰相年老,卿等宜盡心。”汝弼對曰:“材薄不足以副聖意耳。”進拜尚書右丞。於是,戶部糶官倉粟,汝弼請石湯院得糴之。上讓曰:“汝欲積陰德邪?何區區如此。”
金史左丞相徒單克寧得解政務,為樞密使。是日,汝弼亦懷表乞致仕。上使人止之曰:“卿年未老,未可退也。”進左丞,與族弟參知政事汝霖同日拜,族裡以為榮。有年未六十而乞致仕者,上不許。汝弼曰:“聖旨嘗許六十致仕。”上責之曰:“朕嘗許至六十者致仕,不許未六十者。且朕言六十致仕,是則可行,否則當言。卿等不言,皆此類也。”久之,坐擅增諸皇孫食料,與丞相守道、右丞粘割斡特剌、參政張汝霖各削官一階。上曰:“準法當解職,但示薄責耳。”汝弼在病告,上謂宰相曰:“汝弼久居執政,練習制度,頗能斟酌人材,而用心不正。”乃罷為廣寧尹,賜通犀帶。
金史汝弼為相,不能正諫。上所欲為,則順而導之,所不欲為,則微言以觀其意。上責之,則婉辭以引過,終不忤之也。而上亦之。且黷貨,以計取諸家名園甲第珍玩奇好,士論薄之。二十七年,薨。
金史汝弼既與永中,甥舅,陰相為黨。章宗即位,汝弼妻高氏每以邪言怵永中,覬非望,畫永中母像,侍奉祈祝,使術者推算永中。有司鞫治,高氏伏誅。事連汝弼,上以事覺在汝弼死後,得免削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