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張楓庭原名張維銘,民國時期,松谿縣北路大惡霸。他祖籍江西臨川,清光緒廿二年(1896)出生於松溪城關,粗識文字,曾在福建省陸軍混成團第一支隊隨營學校當過學兵。民國16年(1927)祖墩鄉豪紳伊模田組織民團,聘他為教練。由於他善阿諛奉承,騙取信任,不久提升為副團總。他還仗懂得一點軍事,漸漸不把伊模田放在眼裡,私自招納外地逃兵和本地慣匪、流氓,充任民團大小頭目,作為心腹幫凶。並煽動民團鬧事,把伊模田氣死,從而攫取了祖墩民團團總職位。
人物生平
張楓庭當上祖墩民團團總後,強派民工修碉堡,築圍牆,挖馬坑,把祖墩鄉上店村變成他作惡的城堡。不久,他又排擠掉花橋鄉民團團總劉智有,獨霸松谿縣北路一方。張楓庭稱霸北路時,在地方上為非作歹,奸人妻女,霸人產業,開設賭場,販賣鴉片,攔劫商旅,無惡不作。民國20年勾結登山大刀會頭目黃祖隆,對路下橋蘇區進行“圍剿”,任意擄掠燒殺,路下橋原有13個村,被燒毀11個村,2000多人口中被殺害、被迫逃亡和病、餓而死者過半。他以殘酷鎮壓蘇區人民,博得國民黨當局信任。民國22年至27年先後任松谿縣警備隊長、福建省防軍連長、保全獨立中隊少校中隊長等職。民國32年,張楓庭任三縣邊區綏靖指揮部咨議,施行“三光”政策,殘害蘇區人民,追擊游擊隊十分賣力,得到國民黨政府傳令嘉獎。民國32年當上松谿縣臨時參議會參議員。
張楓庭在松溪稱霸二十多年,對松溪人民欠下了累累血債。1949年5月,松谿縣臨近解放時,他妄圖隨帶爪牙跟隨蔣介石敗軍逃往台灣,當他逃到建甌時,因南平已解放,不得不折回。解放後他交出幾支槍,企圖矇混過關,但民眾對他的罪行揭發和控訴越來越多,縣人民政府將他逮捕歸案。1950年5月,他的爪牙上山為匪者,企圖潛入城關劫他出獄,被公安局破獲未遂。1951年3月在鎮壓反革命運動中,人民政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將他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