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根恆[新疆公安邊防總隊原總隊長]

張根恆[新疆公安邊防總隊原總隊長]
張根恆[新疆公安邊防總隊原總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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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根恆,男,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邊防總隊總隊長、黨委書記。

2015年11月,因嚴重違紀,開除黨籍和軍籍。

人物履歷

曾任公安部邊防管理局政治部紀檢辦公室主任,浙江省公安邊防總隊政治委員。

2012年8月任浙江省公安邊防總隊政治委員、黨委書記。

2012年11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邊防總隊政治委員、黨委副書記 。

2013年8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邊防總隊總隊長、黨委書記 。

2013年12月晉升武警少將警銜。

2015年5月不再擔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邊防總隊總隊長、黨委書記職務 。

浙江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溫州市)。

張根恆 張根恆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

人物事件

立案審查

2015年11月,經公安部黨委批准,公安部紀委、駐部監察局對新疆公安邊防總隊原總隊長張根恆(副軍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雙開處分

經查,張根恆嚴重違反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戰士入學提乾、大學生入警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張根恆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公安部紀委全委會審議並報公安部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根恆開除黨籍、開除軍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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