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同志立足本職,嚴格要求自己,真心實意為民眾辦事,受到各級領導、單位同事、轄區人民民眾的一致好評。她對轄區情況了如指掌,工作起來得心應手。她心地善良,勇敢地從傳銷窩點解救欲自殺的女孩並送其回家。她嚴格執法,敢於碰硬,公平公正地處理了經營戶和消費者之間的矛盾,及時維護了市場正常秩序。先後多次被評為市、區兩級先進工作者、執法標兵、監管能手、優秀共產黨員、“人民民眾滿意基層工作者”,並連續多年在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公務員,榮立三等功。2006年被推選為陝西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先進典型,在全省系統內作了事跡報告。2007年被省婦聯評為全省“巾幗建功標兵”;2007年被鹹陽市委、市政府評為鹹陽市先進工作者;2008年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