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應詔[明代官員]

張應詔[明代官員]
張應詔[明代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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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應詔,字征吾,陝西鹹陽縣人。 萬曆元年(1573年)癸酉科舉人, 任陽城知縣。 歷官貴州道監察御史、湖廣按察司僉事,任內曾彈劾殷正茂與陳瑞二人。卸官後以“渭涘漁人”自詡。曾主持纂修《萬曆陽城縣誌》、《萬曆鹹陽縣新志》。

基本信息

張應詔,字征吾,陝西鹹陽縣在郭里人,直隸河間府同知張崇德第三子。萬曆元年(1573年)鄉試中舉。

萬曆初,以舉人任陽城縣知縣,任內“磚甃城垣”,“當歲飢,而傭活甚眾”。主持纂修《萬曆陽城縣誌》。據《山西通志·卷十九》記載:“張應詔,鹹陽人。萬曆間,以舉人知陽城縣,鑒澄有長才,創甎城,修學宮,清地畝,百度具舉,升御史。”後歷官貴州道監察御史、湖廣按察司僉事。

萬曆十一年(1583年)正月,御史張應詔檢舉南京刑部尚書殷正茂、兩廣總督陳瑞賄賂張居正、馮保。明神宗遂將殷、陳二人免去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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