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張志民熱愛公安工作,刻苦學習、認真鑽研,公正執法、勤政為民,以身作則、廉潔自律,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業務精通、工作突出,曾先後受薌城公安分局6次嘉獎,1994、1995、1997年被評為市級優秀公務員。張志民犧牲後先後被共青團漳州市委追認為“新長征突擊手”;被漳州市總工會追授“勞動模範”稱號,被中共漳州市委、市政府追認為“優秀共產黨員”。1999年7月1日,公安部追授他為“二級英模”;同年7月2日,被中共福建省委追認為“優秀共產黨員”,被福建省人民政府評為革命烈士,7月2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革命烈士證明書。
1996年8月的一天,“漳州110”接到報警:有一老人掉到新華西路的防汛溝內,情況緊急。張志民帶領三名民警旋即趕到現場,只見溝底離路面約5米深,下面黑漆漆一片,又髒又臭。張志民向民眾借了兩架長梯,自己二話不說,先下到水溝里背起老人,然後才叫隨行的兩位民警幫助,將老人救起。隨行民警都被他深深感染了。他就是這樣,經常以無聲的行動,如春風化雨般,靜靜地影響著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