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在擔任大連第二耐酸泵廠廠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挪用該廠巨額資金用於個人經營活動,涉嫌挪用資金犯罪。案發後,張志勤於2011年4月22日出逃加拿大。
中國警方高度重視緝捕刑事犯罪嫌疑人的國際執法合作工作。此次加方將張依法遣返,反映了加方執法部門維護法律尊嚴,不容忍刑事犯罪嫌疑人逍遙法外的態度,
張志勤為何出逃加拿大呢? 事情的起因還要追溯到24年前。
1988年,大連市甘井子區下溝村下屬集體企業大連第二耐酸泵廠(以下簡稱“二耐”)成立,張志勤擔任廠長。從零開始的二耐,靠5萬元貸款和張志勤一些同學的支持起家。楊平是張志勤的國小同學。 1989年,張志勤說服楊平進廠負責銷售工作。
1991年1月,為做大企業,二耐開始向職工個人集資。經過多輪集資,楊平以總出資額 67000元、持股670股而成為持股最多的職工。
1993年,二耐申請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並增資擴股。1996年,甘井子區體改委批准二耐股權變動申請,同意下溝村將所持160萬元集體股權轉讓給二耐職工。
楊平稱,借該次股權轉讓之機,張志勤暗中將上述160萬元集體股權劃至自己名下,進而張以持股58.1%成為二耐控股股東。
改制蜜月期隨著職工股東們的不滿悄然結束。據記者了解,自1996年改制以後,二耐從未召開過一次合法的股東大會,也從未分紅,董事會、監事會“形同虛設”。包括楊平、王國斌在內的一些股東,對改制開始有諸多質疑,也引起了張志勤的不滿。
2002年2月初,在東北市場開展銷售的楊平突然接到一紙通知,要求他回廠辦理離職事宜。
楊平回廠後,與張志勤談判不成,一時衝動同意離職。在張口頭應允由二耐補給楊平200萬元股份對價款的條件下,楊平簽署了一份格式化的《員工退股申請書》。而楊平去財務處領款時,財務只付給他67000元股本金,並稱200萬元補償款日後再補。感到受騙的楊平沒有領款。
此後,張志勤用同樣手段,陸續勸退了50多人。
當時,多數股東離廠時間是在2001年和2002年。一份上級主管機關的任免書證明顯示,1998年9月至2003年5月期間,二耐的法定代表人、廠長為劉放,而那兩年間在《員工退股申請書》上籤字批准的人卻是張志勤。
隨著楊平等股東離去, 大連第二耐酸泵廠不再有人能監督廠長張志勤, 直至2011年4月張挪用巨額公款用於個人經營, 事情敗露後潛逃加拿大, 被大連公安局網上緝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