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將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原經濟科承擔的市人民政府金融證券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劃給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十)辦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張家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掛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職責調整

(一)將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原經濟研究室承擔的職責劃給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二)將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原經濟科承擔的市人民政府金融證券工作辦公室的職責劃給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三)加強應急管理、政務公開和有關電子政務工作,強化服務職責,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主要職責

(一)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區縣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三)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四)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區縣政府對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區縣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辦理公文的需要,對市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七)收集、整理、傳遞政務信息,為市政府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信息服務;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辦公室信息化建設的規劃及業務指導工作。
(八)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
(九)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行政事務、安全保衛和有關接待工作。
(十)辦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3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一科。
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發文的審核、有關重要文電的起草和公文的印刷;負責文電收發運轉、擬辦、分辦;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印章的使用、管理;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文書檔案管理、機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的業務指導和行政機關公文處理有關規定的貫徹落實。
(二)秘書二科。
承辦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黨組會議及市政府召開的全市性重要會議的會務組織、會議紀要起草和有關決定事項的催辦落實;承辦市政府各部門報批的會議審批工作;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內事活動;負責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的廣告祝賀的歸口管理和報批工作;負責市長公務活動的服務工作;編寫《市人民政府大事記》。
(三)旅遊科。
辦理旅遊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和情況綜合工作。
(四)城建科。
辦理公安、國家安全、司法、信訪、國土資源、環境保護、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人民防空、規劃管理、房地產管理、住房公積金管理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和情況綜合工作。承擔市城市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工交科。
辦理經濟和信息化、交通運輸、安全生產、質量技術監督、電力、郵政、電信、民航、鐵路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和情況綜合工作;聯繫總工會等工作。
(六)農業農村科。
辦理民政、人口和計畫生育、水利、農業、農村、扶貧、林業、糧食、供銷、移民開發、畜牧獸醫水產、農業機械、氣象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和情況綜合工作;聯繫殘聯等工作。
(七)商貿科。
辦理工商行政管理、商務、貿促、金融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和情況綜合工作。
(八)社會發展科。
辦理教育、科技、民族宗教事務、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衛生、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外事僑務、港澳台事務、體育、智慧財產權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和情況綜合工作;聯繫共青團、婦聯、科協、紅十字會等工作。
(九)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負責市委、市政府重要決定、決策貫徹落實的督查和情況綜合;負責中央、省、市領導同志重要批示、交辦事項的督辦及落實情況的反饋;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督查工作業務指導;參與全市政務公開和經濟環境治理整頓工作;辦理髮展改革、監察、財政、稅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審計、統計、物價、重點工程建設、機構編制、檔案、機關事務管理、老齡工作等方面的文電、會務、督查和情況綜合工作;聯繫人大、政協、軍隊、民主黨派、工商聯等工作。
(十)信息科。
負責收集、整理、傳遞政務信息,為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服務;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規劃、實施和管理市政府辦公室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為市政府領導同志及機關辦公政務信息化服務;負責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建設管理及套用系統的業務指導。
(十一)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總值班室)。
承擔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大情況;負責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辦理市政府決定的有關應急事項,督促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對突發事件的批示、指示;負責組織編制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審核專項應急預案,協調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體制、機制、法制建設;負責協調和督促檢查各區縣政府、市直各部門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有關應急處置;承辦市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
(十二)行政保衛科。
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的統一規劃、建設、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重要會議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行政經費預算、決算和財務開支的審核、呈報工作,檢查、監督有關單位執行財務、財產管理制度情況;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消防安全工作;負責院內重要會議、活動和要害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配合信訪部門處理民眾集體來訪,維護機關正常秩序;負責傳達室的業務指導;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會議室的管理。
(十三)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教育培訓等有關工作;負責聯繫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科。負責辦機關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歸口管理單位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機關黨組織、紀檢監察、群團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33名。其中:秘書長(辦公室主任)1名,副秘書長6名(其中2名兼辦公室副主任),紀檢組長1名,聯合工會主席1名;科級領導職數17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督查室主任、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高配為副處級)。
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編制單列。
市人民政府領導司機財政撥款事業編制8名。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後勤服務財政撥款事業編制6名。

其他事項

(一)張家界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在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加掛牌子),為市人民政府承擔綜合政策研究和決策諮詢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講話、報告、文章的起草工作;負責起草市政府向上級政府的重要匯報材料;組織和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的有關重要綜合性檔案;參與起草市委、市政府有關重要會議的檔案;對涉及全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課題牽頭組織調查研究,及時綜合歸納,提出供市政府決策的參考方案和建議;負責《張家界政報》等內部刊物的組稿、編輯、出版、發行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綜合調研工作的業務指導。設2個內設機構(正科級):綜合科,調研科。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行政編制為5名。其中:主任1名(正處級),副主任1名(副處級);科級領導職數2名。
(二)張家界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掛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金融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市金融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有關辦法;負責聯繫、協調駐張金融管理部門、各類金融機構;組織協調實施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整頓和規範全市金融市場秩序,防範、化解、處置各類金融風險;組織政銀企合作對接;管理地方性金融機構;負責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與變更審核報批及監管工作;指導地方各類風險投資機構、基金的設立和發展工作;負責組織推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指導和推進企業改制上市等直接融資工作;負責企業上市的培育、推薦工作,指導協調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和再融資;指導、協調發行地方政府債券工作;培育和監管產權市場、櫃檯市場等。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行政編制為2名。其中:主任1名(副處級)。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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