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張家港市鹽務管理局是張家港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市鹽業工作,隸屬於蘇州市鹽務管理局,接受蘇州市鹽務局和張家港市政府雙重領導。
江蘇省蘇鹽連鎖有限公司張家港分公司,負責全市鹽業市場管理及食鹽、小工業用鹽、農、漁、牧業用鹽的供應。2003年蘇州、無錫、常州鹽業管理體制整合,公司稱謂改為江蘇省蘇南鹽業有限公司張家港分公司,2012年更名後隸屬於江蘇省蘇鹽連鎖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局司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各項管理制度;
2、編制本地區的鹽業發展規劃;
3、查處本市行政區域內私產、私運、私銷、私購、侵銷、倒買、倒賣鹽產品的鹽業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鹽業市場進行管理;
4、是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組織機構
辦公室、鹽政科(鹽政稽查隊)、財務科、業務科等。
領導班子
張家港市鹽務管理局局長、張家港鹽業分公司經理:章炳保,主管局司全面工作,重點分管組織機制、人事安排、財務經費及支部工作。
張家港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張家港鹽業分公司副經理:侯軍,分管鹽務局鹽政執法工作、案件查處工作及與公檢法相關部門的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