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宜春[江蘇贛榆官員]

張宜春[江蘇贛榆官員]

張宜春,前江蘇贛榆縣委組織部副部長。2010年因違紀被免職,2012年10月在電視上高調復出,任縣農委黨委書記。

基本信息

履歷

張宜春張宜春

2003年3月,張宜春任贛榆縣班莊鎮黨委書記;

2005年3月,調任海頭鎮(大鎮)黨委書記;

2006年1月,調任贛榆縣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2010年,因違紀被免職,同年即獲平調,任縣人大辦公室副主任,並在同年底換屆後改任縣農委黨委書記。

違紀

2010年3月,知名網友張洪峰在部落格上掛出一篇揭黑性質的文章,直指張宜春。該文作者是網友朱孔劍,自稱贛榆人。朱孔劍在文中爆料稱,該縣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張宜春一人同時擁有4處豪宅、一處園林,並列舉了這些豪宅的名單:縣城黃海東路司法局隔壁東側豪宅樓、縣城南站對面金華賓館東鄰的獨宅別墅樓、縣城環城北路起錨雕塑東獨宅別墅樓、贛榆縣新城區公務員小區房產一處。

朱孔劍列舉的四處豪宅中,一處為臨海別墅,還有一處也是獨棟別墅,價值不菲。他還稱,張宜春在任鎮級黨委書記期間有迷信行為,以及修建“山寨天安門”。張宜春至此捲入輿論漩渦。這篇文章最終引來贛榆縣紀委的回應。根據當時的報導,贛榆縣紀委就此成立調查組,對此事展開調查。
不久,當地披露了調查結果。贛榆縣紀委經核實,認定張宜春實際擁有一套住宅,但調查發現其有未經審批超標準用地建設私人住宅等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贛榆縣委決定免去其組織部副部長職務,縣紀委同時給予張宜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紀委調查了解發現,張確實存在違紀問題,決定給予張一年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由組織部副部長平調任縣人大辦公室副主任。2010年12月縣人大換屆後,張宜春又由人大辦公室平調任縣農委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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