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官遺址

此次發掘的目的,在於尋找泰沂山系以北晚於西河-後李文化而早於北辛文化階段的考古學遺存,填補其間的缺環。 發掘過程中,市、縣文物工作者及北大師生多次複查了與此相鄰的月莊遺址的-類不見鼎等三足器的早期遺存。 時代上約相當於北辛文化階段,驗證了文物普查時的認識。

張官遺址位於長清縣歸德鎮張官村村北,南大沙河西、南岸。1988年春,市文化局文物處與長清縣博物館於文物普查時發現。1992年被列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由於採集標本較少,難以確定其文化內涵,當時將其歸入了海岱地區新石器文化較早階段的西河-後李文化的遺存,但又特別指出了它的不同點,推測其有可能屬於北辛文化階段的另類遺存。1999年10月下旬,經國家文物局批准,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與濟南市文物事業管理局、長清縣文物管理所聯合對該遺址進行了發掘。此次發掘的目的,在於尋找泰沂山系以北晚於西河-後李文化而早於北辛文化階段的考古學遺存,填補其間的缺環。發掘面積125平方米,歷時27天。發掘區位於遺址東北部鄰近南大沙河斷崖處,推測為該聚落生活居住區的邊緣地帶。此處堆積共分7層,其中第5、6、7層為新石器時代的文化堆積,大體均呈水平分布,共厚約60厘米。第6層及其下的灰坑中較集中出土文化遺物,石器有帶孔的礪石、磨製的(石器)殘片等。出土陶片近萬片,均為手制。經拼對,共修復器物21件。陶器器形有釜、鼎、罐、器蓋、碗、缽、盆、壺等。部分器物表面經磨光。流行矮假圈足。釜的口沿下多飾成組的剔刺紋、短泥條堆紋。鼎足多呈胡蘿蔔狀;鼎口沿下多飾長條堆紋或長條堆紋、點堆紋結合的紋飾組合,後者系口沿下與鼎足上端相連的大小不一的泥條堆紋、點堆紋組合,形似饕餮,較為美觀。發掘過程中,市、縣文物工作者及北大師生多次複查了與此相鄰的月莊遺址的-類不見鼎等三足器的早期遺存。經初步比較,張官的遺存與月莊遺址早期遺存相接而時代在其後,其文化面貌與濟寧張山遺址等的遺存相同。時代上約相當於北辛文化階段,驗證了文物普查時的認識。這次發掘,對於搞清濟南地區乃至泰沂山系北部北辛文化階段考古學文化的面貌,辨析西河-後李文化向北辛文化過渡階段的考古學文化內涵,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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