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1948年參加革命工作,1958年於法律專科學校。歷任青島海關助理監督員,吉林省少年管教所幹事,吉林省公安幹校教員,吉林省公安廳科員、秘書、組長,省監獄管理局副科長、主任,青島市公安局副處級員、正處級員;青島警察學校講師、高級講師。青島作家協會、法學會、警察學會會員。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有深入研究,1959年代表吉林省少年管教所出席在武漢召開的全國第一次少年犯教育工作會議。
發表了記述全國婦聯主席康克清同志對少年犯的談話。思想解放,銳意改革,1980年就在《人民公安》雜誌上發表《以父母之心來教育改造失足青少年》,對失足青少年較早提出教育,挽救、感化的思路,受到中共有關領導重視。發表政治、法律、公安論文100餘篇,並有多篇小說、報告文學作品。其中《改革開放以來沿海地區刑事犯罪新特點及其對策》獲省和公安部獎,榮立三等功。《論警察學校培養目標》、《最佳化公安中專教材是當務之急》榮獲華東地區獎,並有一些獲省、市獎。1996年離休,山東(青島)琴島律師事務所聘請為特邀執業律師。1998年被命名為"優秀特邀律師"。執業以來,刑案、民案兼辦,妥善辦理了海內外的一些大案、要案,收到良好的社會效益,受到公眾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