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履歷
1971年4月起歷任萍鄉市京劇團職工、副團長,萍鄉市人民劇院經理,萍鄉市電影公司副經理、副書記、經理、書記;
1995年4月起歷任萍鄉市文化局副局長、萍鄉市電影公司經理、書記,萍鄉市文化局副局長、黨委委員,蘆溪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萍鄉市安源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安源區委副書記、區長,安源區委書記兼安源國家森林公園黨委書記;
2006年7月起任萍鄉市人民政府市長助理;
2006年12月起任萍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任職工作
協助市長分管公安、國家安全、司法、環保、建設、規劃、城市管理、房管、信訪、人防、治河辦、住房辦、住房公積金、保密、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工作。負責與市武警的聯繫、協調工作。
涉嫌違紀
2014年2月28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7月17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訊息,日前,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決定,指定贛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萍鄉市原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張學民(副廳級)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