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秋[內蒙古通遼市原副市長]

張國秋[內蒙古通遼市原副市長]
張國秋[內蒙古通遼市原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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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國秋,男,漢族,1954年11月出生,1975年5月入黨,1973年3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曾任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市委常委、人民政府副市長(享受正廳級非領導職務待遇)。

2016年9月,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歷任哲盟財政局副局長;哲盟通遼市委副書記、副市長;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財政局局長、黨組書記;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委常委、通遼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政府副巡視員等職務。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15年5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市委原常委、政府原副市長張國秋(現享受正廳級非領導職務待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5年5月21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政府副巡視員(副廳級)張國秋涉嫌貪污罪立案偵查。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決定逮捕

2015年09月0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人民政府原副巡視員張國秋(副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審查起訴

2016年1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政府原副巡視員張國秋(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偵查終結,移送本院公訴部門審查起訴。

提起公訴

2016年9月2日, 據高檢網訊息,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副巡視員張國秋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並指定包頭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6年9月2日,內蒙古包頭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張國秋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依法向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張國秋,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包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張國秋利用擔任通遼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副巡視員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張國秋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其合法收入,且不能說明真實來源,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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