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年表
1966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68年9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工程師。
1963年9月在北京航空學院飛機發動機系高空設備專業學習。
1968年9月留校待分配。
1968年12月為遼寧瀋陽松陵機械廠21車間工人。
1971年9月任瀋陽松陵機械廠設計科設計員、設計組組長。
1980年10月任瀋陽松陵機械廠設計科副科長。
1982年10月任瀋陽松陵機械公司(瀋陽飛機製造公司)黨委組織部副部長。
1984年3月任瀋陽松陵機械公司(瀋陽飛機製造公司)黨委副書記、書記。
1985年4月任遼寧省瀋陽市委副書記(1985年9月-1986年2月在中央黨校地廳級幹部培訓班學習)。
1988年12月任瀋陽市委代書記。
1990年3月任瀋陽市委書記。
1990年8月任遼寧省委常委、瀋陽市委書記。
1993年2月任遼寧省委常委、瀋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3年9月任遼寧省委副書記兼瀋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1995年9月-1996年1月在中央黨校學習)。
1997年1月任遼寧省委副書記、瀋陽市委書記。
1997年1月任遼寧省委副書記。
1998年1月任遼寧省委副書記、省長。
2000年12月任湖北省委副書記。
2001年1月任湖北省委副書記、副省長、代省長。
2001年2月-2002年10月任湖北省委副書記、省長。8、9屆中國人大代表。中共14大代表,15屆中央委員。
2004年2月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2004年12月9日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受賄所得款物依法沒收。
犯罪經過
張國光於2000年12月起任湖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長。第十五屆中央委員、十五大代表。2002年6月,當選為中共湖北省第八屆委員會委員、常委、副書記。2002年10月18日,湖北省九屆人大常委會接受張國光辭去湖北省人民政府省長職務。畢業於北京航空學院飛機發動機系高空設備專業的張國光,在仕途上可謂一帆風順。他在大學裡就是個出眾的學生,熱衷於政治,在大學三年級時就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大學畢業後,先在遼寧瀋陽松陵機械廠設計科當設計員,後任副科長。1982年10月,當時僅是副科長的張國光,被破格提拔為瀋陽飛機製造公司黨委組織部副部長,很快又被任命為黨委副書記,乃至書記。1985年4月,又被任命為遼寧省瀋陽市市委副書記,不久又任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0年8月,他又被任命為遼寧省委常委,同時一肩挑著瀋陽市委書記和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兩個重任。當他把目光瞄準中央的時候,他就更多地想到了北京,想到要在北京找個過硬的關係。當然,這種事不像到農貿市場買青菜,一個願買一個願賣就行。張國光自己不便出面,但自會有願意出面的人來幫忙。這個人就是他在瀋陽為官八年來結識的死黨——劉愛黨。1993年春天,做了兩年半省委常委的張國光想到要動一動了,便請劉愛黨到北京活動活動。
劉愛黨到北京“活動”了一番後,通過關係認識了時任中組部地方幹部局四處副處長柴王群。從交往中得知,柴王群雖是副處長,工資收入並不高。再加上他兒子患有眼疾,一直四處求醫,費了不少錢。妻子在山西省駐京辦事處的賓館工作,收入也不高。 劉愛黨在與柴王群一番吃喝送之後,建立了初步的關係。在酒席上,柴要劉愛黨回去讓張國光親自來一趟,大家認識認識。不久,張國光便與劉愛黨一道去北京,找到柴王群,含蓄地要柴幫一把。柴自然滿口答應,能夠結識和幫助地方高官,對自己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為了把張的事情辦成,劉愛黨使出渾身解數巴結柴王群,甚至主動認了柴王群的兒子為乾兒子。當時,柴王群的妻子許舜兮嫌賓館工作薪水低,想換個工作。劉愛黨主動要求柴王群讓其妻子許舜兮到他的盛發公司駐京辦事處工作,這樣既可照顧有眼疾的孩子,又可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就這樣,1994年1月,許舜兮在原單位辦了停薪留職手續後進入盛發公司在北京的辦事處工作。為了給許舜兮多發錢,劉愛黨把許狠狠地提拔了幾級,任命她為駐京辦副主任。儘管沒有正式下發檔案,但發起錢來一點不假。
劉愛黨之所以對柴王群那么巴結,除了幫助張國光跑官外,還有一個念頭就是想通過柴王群幫助自己謀利,從而達到一箭雙鵰的目的。1994年,通過柴王群的關係以及張國光的幫助,劉愛黨的盛發公司順利晉升為甲級資質,拿下了標的為6384萬元的瀋陽鐵路局“東方大廈”主體裝飾工程。盛發裝飾公司承做了此項工程,總計贏利400餘萬元。
見劉愛黨賺了這么多錢,柴王群有些眼紅了。為此,他多次在劉愛黨面前說他家住房緊張,想買房子之類的話。劉愛黨對此心領神會。1994年夏天,劉主動向柴王群提出:以許舜兮在盛發公司工作為由,為柴王群購買一套120平方米,價值110.16萬元的住房。
2 004年3月3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中共雲南省委宣傳部部長柴王群涉嫌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柴王群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10萬元。
1998年1月,張國光就任遼寧省委副書記、省長。2000年12月起任湖北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長。2002年6月,當選為中共湖北省第八屆委員會委員、常委、副書記。遺憾的是,劉愛黨在交代出向柴王群行賄的同時,也沒有忘了張國光的事。由於“東方大廈”主體工程是柴王群和張國光一起幫忙的,劉愛黨除了報效柴王群外,也沒忘了給張國光好處。經中紀委查實,張國光收受劉愛黨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幣30餘萬元。 此外,張國光為他人謀取職位,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幣30餘萬元;收受禮金和貴重物品折合人民幣30餘萬元。
受審現場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9日依法對中共湖北省委原副書記、湖北省原省長張國光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張國光有期徒刑11年,受賄所得款物依法沒收。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受理並公開開庭審理查明,被告人張國光在遼寧省任職期間,於1989年至1999年,利用擔任中共瀋陽市委代理書記、書記、中共遼寧省委副書記的職務便利,接受請託,為瀋陽市盛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獲取銀行貸款和承攬裝修工程及為馬向東(已判刑)等人在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利益,分別多次收受盛發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劉愛黨(另案處理)、馬向東等人送給的款、物,總計價值人民幣572288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張國光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接受請託,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於張國光歸案後能如實供述受賄犯罪事實,積極退繳全部贓款、贓物,有悔罪表現,可依法酌定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案例反思
中央紀委、監察部嚴肅查處了湖北省原省委副書記、省長張國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決定,給予張國光開除黨籍處分。鑒於張國光的問題已涉嫌犯罪,此案已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經查,張國光在遼寧省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以及收受禮金、貴重物品總計折合人民幣96萬餘元。其中,為瀋陽某公司董事長劉某獲取貸款和承攬工程向有關人員打招呼,收受劉某所送款物折合人民幣30余萬元;為他人謀取職位,收受款物折合人民幣30余萬元;收受禮金和貴重物品折合人民幣30余萬元。
中央紀委常委會認為,張國光身為地方省級主要領導幹部,肩負著重大責任,理應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恪盡職守,廉潔奉公,但他卻以權謀私,搞權錢交易,最終墮入了違紀違法的深淵。中央領導同志指出,對腐敗分子,發現一個就要堅決查處一個,絕不能姑息,絕不能手軟。對張國光的嚴肅處理再次表明我們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對腐敗不可動搖的決心,也表明在我們黨內絕不允許有腐敗分子的藏身之地,任何人在黨紀國法面前一律平等,任何違紀違法行為一經查明,都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張國光案件再次給全黨敲響了警鐘,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一定要從張國光案件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更加嚴格地要求自己;一定要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人民民眾掌好權、用好權,不辜負黨和人民的重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