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跡
2015年10月17日晚,張占良在接受私人老闆宴請中酗酒縱酒,並對席間發生的打人行為未能制止,也未處置好善後工作。張占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特別是在全區開展查處發生在民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行動高壓態勢下,依然我行我素,置中央和自治區黨委三令五申不顧,公然頂風違紀,違規接受宴請,酗酒縱酒,吃喝玩樂,酒後無德,行為不端,公車私用,屬典型的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嚴重敗壞了黨員幹部的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撤職處分
經柳州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並報市委批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給予張占良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由正處級降為副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