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偉[原青海日報社社長]

張偉[原青海日報社社長]

張偉,男,1964年9月出生,漢族,河南省汝南縣[河南省駐馬店市下轄縣]人,大學文化,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青海日報社社長、黨組書記。2017年12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審查。2018年6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張偉張偉
1984.07—2003.11,青海省委黨校黨建教研室教師、講師、副主任、《攀登》雜誌副主編(正處級)、主編;
2003.11—2013.06,青海省委黨校副校長、教育長,省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副廳級);
2013.06—2014.02,青海省委副秘書長、政策研究室主任(正廳級);
2014.02—2017.12,青海日報社社長、黨組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12月26日,青海省紀委訊息:青海日報社社長、黨組書記張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雙開處分

2018年6月4日,青海省紀委監委訊息:經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紀委監委對青海日報社原黨組書記、社長張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偉違反政治紀律,在青海省委對青海日報社開展巡視期間,弄虛作假,欺騙組織,對抗審查,非法持有黨的工作秘密檔案;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去向;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收受下屬所送禮品;違反生活紀律,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使用超標準辦公用房並進行改造應付檢查,在外考察期間用公款送禮報銷。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索取和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偉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宗旨意識、規矩意識和紀律意識淡薄,對黨和組織陽奉陰違,充當“兩面人”,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頂風違紀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紀委監委決定給予張偉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黨代表資格;收繳張偉違紀所得;將張偉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涉嫌犯罪所得隨案移送。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